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1學年第2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3/3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前列補助若仍有餘額,則開放本校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申請。

※以上活動以無收費為優先補助之原則。

※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欲申請者,亦請於3/3前遞交申請資料,以利審查。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3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或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

【社團】111-2學期_學生社團成立、停社、復社等申請(至112/3/3止)

本學期評議委員會將於3月下旬召開,審議學生社團成立、學生社團懲處、社團重大爭議事項及其他有關學生社團權益事項。

如有成立新社團、停社、復社、更名或其他重大事項者,請備妥文件於112年3月3日(五)17時前,送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團體依性質分為自治性、學術性、藝術性、聯誼性、服務性及體適能六大屬性。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持應繳文件洽課外活動組屬性輔導人員進行晤談。

 

二、社團成立應繳文件

1.      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      30人以上連署書

3.      組織章程草案草擬(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

4.      其他可說明社團宗旨或活動規劃之文件(不得超過3頁)。

* 自治性學生團體請檢具申請表及經會員大會通過之組織章程於期限前送交課外組。

* 文件請以單面列印,依序排列,使用迴紋針固定,切勿裝訂。

 

三、申請復社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社員名單

3.      修訂後之社團章程及復社後之運作說明

 

四、申請停社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會員大會通過停社之會議紀錄

 

五、更名、變更屬性或其他重大事項申請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社員名單

3.      投票之社員大會會議記錄

 

*以上表格若需要WORD檔,可至課外組→表格下載區存取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項

社團未經會議核定成立前,不得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如需辦理活動招募社員,請先告知所屬輔導老師,並於社團名稱後加註(申請成立中)等字樣,以便區分。

 

經審核通過之學生社團應於公告後三週內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須由課外組社團輔導屬性老師與會,並於成立大會後二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應備文件應於二週內補齊,逾期則登記不成立。

 

完成相關成立程序後,得開通社團編號借用場地,當學期無經費補助,成立滿一年之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社團辦公室將依社團評鑑成績分發。

 

六大屬性輔導人員:

自治性團體-陳幼君 分機62239、

學術性社團-何麗君 分機62238、

學術性社團-許雅淳 分機62235、

藝術性社團-陳幼君 分機62239、

聯誼性社團-許程㚥 分機62233、

服務性社團-林純邑 分機62232、

體適能社團-王羽華 分機62231。

 

承辦人:陳幼君

校內分機:62239

mail:fisch@nccu.edu.tw

 

 

112年寒假教育優先區-補助經費分配、結案說明(2/17截止)

一、教育優先區營隊補助經費分配,詳見「補助經費分配結果」(附件一)

二、結案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1.各營隊須至「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資訊網」填寫結案資料,填寫權限已寄發至各營隊申請人信箱,如未收到,請聯繫課外組承辦人。

2.需填寫資料:

★「成果報告表」(請上系統填寫)

★「成果報告書」(請上傳至系統)

★「活動總經費」(請上系統填寫)

3.教優區結案截止期限:2/17()2359,請各營隊負責人於截止期限內攜結案文件及單據至課外組辦理。

4.結案與核銷逾期營隊將不受理,下次申請亦不送件,請注意。

 

校內承辦人:林小姐

聯絡信箱:etherces@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62232

 

111-2學期社團經費線上申請自2/6(一)起至2/24(五)截止

壹、申請期間:2/6(一)9:00至2/24(五)17:00截止,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並不再受理,敬請協助與配合。

貳、申請網址:http://saposter.nccu.edu.tw/league/
*請使用Chrome開啟,連結位於課外組網頁左側Menu/課外組線上申請系統/學生社團補助線上申請

參、申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再填申請系統)

1、本次補助112年4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之活動,申請之活動日期應在前列區間內。
請注意~

*丙等社團另停止一學期社團活動補助

*未參加年度評鑑之社團,停止二學期社團活動補助

2、社團基本資料填寫之後即可先填第一筆活動之代碼及預算等資料,確認後繼續申請第二筆,並請依活動時間先後次序填寫。

3、活動代碼:【1】一般活動;【2】大型專案;【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活動代碼與活動內容不符者,不予補助,補助項目請參考補助原則。

1】一般活動:免附「活動企劃書」。

2】大型專案:

(1)應為公演、成果展、全國性或跨校性之活動,並須附活動企劃書,未附企劃書、企劃書內容不齊全、活動性質不符大型專案者,均不予補助。

(2)企劃書內容須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有無收費(有收費者請註明收費名稱如:售票、報名費等)、預估參加人數(不含工作人員)、預算明細、活動流程等。

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須附「學生團體服務方案經費申請表」(如公告附件),未上傳者不予補助(不須附企劃書)。

5】社團刊物或比賽報名費:不須於本系統提出申請,另依本校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原則辦理。

4、透過本系統申請之內容查詢權限限定為社長及總務。

5、待「學生團體活動經費審核會議」決議及簽核確定補助金額後,將由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代為列印並發給社團計畫暨預算表。請社團於活動開始前一週提出活動計畫表並於活動結束一週內,依相關規定檢據核銷。

6、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校內分機:

學術性社團(一) #62238

學術性社團(二) #62235

藝術性社團 #62239

聯誼性社團 #62233

服務性社團 #62232

體適能社團 #62231

法務部「民法成年指南」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宣導

一、按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法務部完成「民法成年指南」電子書置於「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33021/33027/37296/Lpsimplelist)。

二、上述網址包含民法成年年齡修正說明、宣導資源、常見問答及好站連結等內容,歡迎閱覽及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