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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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106年1月9日(一)起至1月16日(一)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限制申請條件: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6名(暫定)。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150元(暫定)。

七、學習服務期限與時數:106年1至3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5小時(暫定)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獎助】內政部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獎學金(大學部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2月24日止
限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獎助】上海商銀馬來西亞華裔獎學金(大學部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1月9日止
限馬來西亞籍學生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獎助】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1月16日止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獎助】1051山西同鄉會獎學金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20日止
限台籍學生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