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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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僑生】107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8/20~9/17)
一、統一申請期限:107年8月20日(週一)至9月17日(週一)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可申請許可期間:107年10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上次工作證效期至9月底者)
若上次工作證效期非9月底或初次申請者,可視實際需求填寫「申請許可期間」(如107年9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請同學儘早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可採取紙本或網路申請,所需文件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表。
四、如有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02)2939-3091轉63011。
★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同學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文件 |
紙本申請 |
網路申請 |
注意事項 |
申請書 |
可至生僑組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
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 |
1.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請用IE瀏覽器開啟 2.港澳生身分別請選華裔學生 |
護照影本 |
自行影印後繳交至生僑組 |
掃描成PDF檔後上傳網站 |
須附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
審查費 |
郵局劃撥 自行至郵局劃撥審查費(亦可至生僑組領取劃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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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擇一方式繳交審查費: 1.郵局劃撥 自行至郵局劃撥審查費(亦可至生僑組領取劃撥單)
2.ATM繳費 線上申請取得繳費編號後,再至ATM轉帳繳費 |
1.劃撥資料詳見申請書注意事項 2.將收據資料填寫於申請書後,請妥善保管劃撥收據 3.以ATM繳費者須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 |
工作許可 |
學務處生僑組,送達後將寄信通知學生來取件 |
掛號郵寄至學生自行設定地址(亦可填寫學校地址) |
掛號信須有人簽收,若「自行設定地址」持續無人簽收,信件將被退回勞動部再寄至生僑組 |
學校 |
每週審核 |
1個工作天,可自行於網站上查詢審核進度 |
未於統一申請期限內繳件者,仍可向本組提出紙本申請,但審核後須由學生自行寄出申請文件 |
勞動部 |
12個工作天,以勞動部收文次日起算 |
7個工作天,由學校審核送出次日起算 |
工作天不包含週末或國定假日 |
【減免】107學年第1學期新生學雜費減免(107/09/17~107/09/21)
一、申請對象
(一)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申請表 + 請持新年度(107年度)有效證明或公文;前兩類學生請持文件正本,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持文件影本。
(二)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表 + 請持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正本影本,身心障礙類別另請檢附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三)原住民籍學生:申請表 + 請持三個月內之本人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助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107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
【獎助】107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大學部、研究生與博士後研究)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辦法與表格請自行上網下載使用
http://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申請期限自107年9月3日-9月26日止
本獎學金為逕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