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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核釋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五條第三款所定「跨國企業」
, 指在二個以上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母公司或本公司進行有效之控制及統籌決策,以從事跨越國界生產
經營行為 ,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外國、香港或澳門且在臺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
於臺灣地區, 並在符合下列各款要件之一之經濟實體:
一、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
二、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企業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函。
三、國內員工數目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其專料以上學校學歷。
四、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
【徵才】學務處生僑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內外補甄才公告(6/28~7/4)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內補甄才公告(預估缺)
公告時間:107年6月28日至107年7月4日
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職等職稱 |
四職等行政專員 |
用人單位 |
學務處生僑組 |
名額 |
正取1名,得增列後補2至3名 |
資格條件 |
1.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 1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在本校服務期間滿二年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具教育輔導及活動規劃辦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具備英文能力(如能提供英文能力證明者優)。 5.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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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項目 |
1.僑生入學與生活輔導相關業務(含通知、服務隊、報到、住宿登記、網頁建置、入 學輔導講習會等)。 2.僑生動態通報及彙編統計報表相關事宜。 3.僑生急難救助申請及特殊事故處理。 4.教育部僑輔經費申請、結報相關業務(含校內僑輔業務費管控)。 5.應屆畢業僑生相關業務(含優僑表揚與畢業生歡送會)。 6.僑生保險(含僑保、健保、醫療保險)相關業務。 7.僑生師生座談會(含畢業生座談)、課業輔導等事宜。 8.中央部會聯合訪視僑生活動座談等事宜。 9.統籌僑陸生春節祭祖暨聯歡餐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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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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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 12 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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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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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含照片)(表格下載處: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 2.自傳:包含人格特質、專長、工作能力、團隊或學生輔導工作經驗、個人生涯規劃。 3.最高學歷證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4.資料請依序排放物裝訂,全部資料單面或雙面列印請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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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4日17時前(實際送達時間),將資料送達學務處生僑組傅秀平小姐,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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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資料,符合者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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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為離職人員離職生效日。 2.本職缺先經書面審閱,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信封註明「應徵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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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1日 |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外補甄才公告(預估缺)
公告時間:107年6月28日至107年7月4日
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職等職稱 |
四職等行政專員 |
用人單位 |
學務處生僑組 |
名額 |
正取1名,得增列後補2至3名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後具一年以上工作資歷或碩士畢業。 2.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具教育輔導及活動規劃辦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具備英文能力(如能提供英文能力證明者優)。 5.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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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項目 |
1.僑生入學與生活輔導相關業務(含通知、服務隊、報到、住宿登記、網頁建置、入 學輔導講習會等)。 2.僑生動態通報及彙編統計報表相關事宜。 3.僑生急難救助申請及特殊事故處理。 4.教育部僑輔經費申請、結報相關業務(含校內僑輔業務費管控)。 5.應屆畢業僑生相關業務(含優僑表揚與畢業生歡送會)。 6.僑生保險(含僑保、健保、醫療保險)相關業務。 7.僑生師生座談會(含畢業生座談)、課業輔導等事宜。 8.中央部會聯合訪視僑生活動座談等事宜。 9.統籌僑陸生春節祭祖暨聯歡餐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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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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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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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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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含照片)(表格下載處: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 2.自傳:包含人格特質、專長、工作能力、團隊或學生輔導工作經驗、個人生涯規劃。 3.最高學歷證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4.資料請依序排放物裝訂,全部資料單面或雙面列印請統一。 上述資料請email至pingfu@nccu.edu.tw或親送本校生僑組辦公室,地址: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行政大樓3樓國立政治大學生僑組辦公室傅小姐收。連絡電話:(02)29393091轉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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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4日17時前(實際送達時間),將資料送達學務處生僑組傅小姐,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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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資料,符合者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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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為離職人員離職生效日。 2.本職缺先經書面審閱,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信封註明「應徵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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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1日 |
【僑生】歡迎報名「AI應用實務全解析」論壇活動
華僑協會總會有鑑於AI時代已經來臨,為增進僑生職場競爭實力,向「數位時代」爭取50位名額免費參加
「AI應用實務全解析」論壇,歡迎對AI有興趣同學上網報名,並在姓名後加註「僑生」以資識別。
報名網址:http://edm.bnext.com.tw/beinglabforum
【僑生】107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8/20~9/17)
一、統一申請期限:107年8月20日(週一)至9月17日(週一)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可申請許可期間:107年10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上次工作證效期至9月底者)
若上次工作證效期非9月底或初次申請者,可視實際需求填寫「申請許可期間」(如107年9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請同學儘早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可採取紙本或網路申請,所需文件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表。
四、如有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02)2939-3091轉63011。
★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同學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文件 |
紙本申請 |
網路申請 |
注意事項 |
申請書 |
可至生僑組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
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 |
1.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請用IE瀏覽器開啟 2.港澳生身分別請選華裔學生 |
護照影本 |
自行影印後繳交至生僑組 |
掃描成PDF檔後上傳網站 |
須附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
審查費 |
郵局劃撥 自行至郵局劃撥審查費(亦可至生僑組領取劃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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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擇一方式繳交審查費: 1.郵局劃撥 自行至郵局劃撥審查費(亦可至生僑組領取劃撥單)
2.ATM繳費 線上申請取得繳費編號後,再至ATM轉帳繳費 |
1.劃撥資料詳見申請書注意事項 2.將收據資料填寫於申請書後,請妥善保管劃撥收據 3.以ATM繳費者須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 |
工作許可 |
學務處生僑組,送達後將寄信通知學生來取件 |
掛號郵寄至學生自行設定地址(亦可填寫學校地址) |
掛號信須有人簽收,若「自行設定地址」持續無人簽收,信件將被退回勞動部再寄至生僑組 |
學校 |
每週審核 |
1個工作天,可自行於網站上查詢審核進度 |
未於統一申請期限內繳件者,仍可向本組提出紙本申請,但審核後須由學生自行寄出申請文件 |
勞動部 |
12個工作天,以勞動部收文次日起算 |
7個工作天,由學校審核送出次日起算 |
工作天不包含週末或國定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