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本校111年學生宿舍顧問甄選結果

經本次甄選委員評審後,決議錄取名單請參閱附檔。

 

正取者將於111年7月1日起正式任用,備取有效日期至111年7月31日止。

 

學務處住宿組

公告本校住宿生等候返家暫置區域

 

本校住宿同學如因確診、被匡列密切接觸者或快篩陽性者,在等候家長或防疫計程車接送期間,暫時無法立即離校。基於防疫需要,將原規劃為檢疫區之莊敬九舍9112至9121等寢室共40床,及自強六舍6101、6102、6103、6105、6107、6110等寢室共24床(具獨立出入口及可區隔之公共衛浴),調整為上述快篩陽性或確診者之暫置等候區域。

近期住宿生確診人數大幅增加,教育部規劃台生以配合返家居隔為原則,故已於5月9日宣布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返家的防疫計程車車資將採取全額補助,故請同學保留單據,以利日後申請補助。

另本校自5月11日起至5月24日進行遠距教學演練,建議住宿同學盡快返家,避免增加染疫風險。感謝同學的體諒與配合。

 

備註:教育部於5月9日宣布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返家的防疫計程車車資將採取全額補助,所謂確診者是指經過PCR檢測確診,或符合由醫師認定確診者。如果快篩陽性,但尚未進行PCR檢測者,請儘速至附近醫療院所或篩檢站進行篩檢。

 

學務處住宿組敬啟

今日(5/9)床位選填系統異常,原訂選填分發作業順延一日

因今日(111年5月9日)床位選填系統下午發生異常,部分同學無法完成選填,

為保障同學權益,請今日未完成之同學,明日(9:00-16:00)再進入系統選填。

並將會保留今天紀錄完成組隊、選填志願存檔完成之同學,與明日選填同學一併分發床位,

各項床位選填作業期程亦往後順延一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本日16:00前[已完成組隊及志願選填存檔]同學無須重複進入系統)

 

選填對象

Qualification

修正時間

The new selection time

原訂時間

Original time

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

Senior-to-be, Junior-to-be, Sophomore-to-be

5/10(二)、5/11(三)

May 10(Tue)、May 11(Wed),

5/2(一)、5/3(二)

May 2 (Mon), May 3 (Tue)

直接選填

Approved residents who fail to be assigned a bed

5/12(四)、5/13(五)

May 12(Thu)、May 13(Fri),

5/4(三)、5/5(四)

May 4 (Wed), May 5 (Thu)

 

住宿輔導組111年5月9日

今日(5/10)選填系統停機公告

床位選填系統目前異常,計中表示伺服器主機及系統發生問題,為免造成同學久候並讓計中方便檢測,將暫時關閉床位選填系統,待計中檢修後完成再行重啟,重啟時程將另行公告,今日將不分配床位。

The bed request system continues to be abnormal, and the system will be shut down for a comprehensive overhaul and restarted. The restart schedule will be announced separately.

111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11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11學年無意願續住,請依照本公告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30日(一)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者,將無法續住,僅能於8月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

 博士班:107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9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10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不具111學年續住資格,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8月線上申請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不續住111學年宿舍之現住宿生,請於5月30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以利移除111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及「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列為不符續住資格。

 

三、 離宿檢查:

110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10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11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