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1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參加8月8日至10日111學年碩博班宿舍,結果為候補者,系統已給予同學候補序號,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接續在未中籤者之後。 

 

一、申請時間:自111年8月16日起至8月21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 含① 非限制區錯過申請、戶籍於限制區 及 ② 住宿期滿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四、候補分配方式 
(一) 111學年碩博班學生宿舍申請分配後,未中籤者系統將予以候補序號。 

(二) 本次候補分配方式: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本梯次候補名單須排在上述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學年止。

五、結果公告: 
(一) 111年8月22日16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六、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請見住宿組最新消息。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住宿期滿再候補、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住宿需上網額外提出申請;各學期符合續住資格者,將自動續住,另於每學期末受理次學年不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申請不續住者,將視同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結果公告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結果已於111811日由住宿生學生代表抽籤後產生,並全程錄影;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抽籤結果詳如附件二~五。

111學年「低收入戶」學生及「首年來台就讀且未曾在台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境外生」為保障住宿,已分配床位,故請透過愛政大/全人發展與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查詢床位分配結果。

 

一、 申請結果查詢

可透過「愛政大」系統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亦可利用附件二~五逕行查詢。 (請善用CTRL+F 進行學號搜尋)

 

二、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床位志願選填:111年8月16日(二)及8月17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8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中籤者均會被分配到床位)   (建議第一天即登入系統選填,以利媒合志願;第一天分配過後,第二天系統可媒合之床位自然較少)

(二)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三、入住宿舍時間:

111學號開頭之新生可於9月2日(五)入住宿舍,其餘舊生可於9月1日返回宿舍(110學年有申請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後遷入新床位)。

 

四、 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碩博班候補速度每年不一,需視當年度同學放棄情況決定,提供107學年至109學年開學前之候補情況供同學參考。110學年第一學期前開學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60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118號,109學年第一學期前開學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109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99號,108學年開學前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66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89號,詳細情況可見附件。請候補同學隨時留意住宿組公告及學號信箱之通知信件,以免錯失候補機會。

 

住宿組

本校碩博士班111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111學年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11年8月4日(四)起至8月22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曾偉哲老師;分機63251)。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111學年(自111年9月至112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住宿組

 

補充說明:

「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全國檔各類全家所得總歸戶清單」(含本人、直系血親)  檔案參考如下:

1.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 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補充說明

 

1. 請務必於111年8月8日(一)至8月10日(三)於「愛政大」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申請路徑: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1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線上申請,未於上述時間內申請,僅得報名宿舍候補。

愛政大系統登入方式:帳號為學號  新生查詢學號連結 , 初始密碼原則如下:

一般生:身分證前6碼 (首字英文大寫)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密碼即為A12345

僑生及外籍生:nccu+出生月日,出生月日為1/23,密碼為nccu0123

 

2. 申請結果公告:111年8月12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3. 床位志願選填:111年8月16日(二)及8月17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8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4. 宿費繳納:若有分配到宿舍者,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8月26日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若分配到宿舍後欲退宿,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5. 111學年新生可於9月2日(五)起遷入宿舍,入住當天請於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領取學生證,並請同學記得攜帶個人之戶籍謄本;舊生可於9月1日起遷入舍區(若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下午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組

 

111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7床,莊敬二舍四人寢1床、自強九D雙人寢4床、自強十舍雙人寢2床。

女:共11床,莊敬一舍四人寢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6床、雙人寢1床、自十雙人寢1床、單人寢1床。

(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會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罄,無法選床的同學將優先於下批前另行通知候補。)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33~139號,候補女生序號164~174號。

二、時間:8月10日(三)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10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