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及自強十舍(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及自強十舍(雙人房)共1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89-98號。

碩班女生:序號89-103號。

博班同學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7日(五)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8日(六)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當日即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1學年第一學期校外租屋資料調查

為關心學生校外住宿狀況及居住環境之安全設施,
同時提高學生消防安全觀念以防範危安事件,
敬請同學協助填寫本學期賃居資訊調查

本調查請協助填寫正確聯絡手機號碼,
並勾選目前為校外租屋、住家或通勤,
若為校外租屋請填寫正確賃居地址,
非賃居學生(含住宿生、出國交換、通勤等)不需填寫,
本調查請協助於111年10月14日(五)前完成回覆,謝謝。

賃居資訊調查網址:https://lsurvey.nccu.edu.tw/limesurvey/index.php/748482?lang=zh-Hant-TW

完成資料填寫後:
1、學安中心各系(所)輔導教官將於10-12月間,以電話聯繫並關心同學校外租屋情形,並以同學手機電訪完成賃居安全調查,同時視賃居生意願進行租屋處實地訪視。完成實地訪視將致贈每位校外賃居生「關懷慰問金」100元(以本校員工消費合作社100元提貨券乙張發放),以表達本校各級師長對同學的關心。
2、另以校外賃居處所安全自我檢視調查活動,讓校外租屋同學自行上網填寫自我檢視賃居處消防與環境安全,完成電話訪視或本網路問卷者,將致贈限量慰問金50元(本校員工消費合作社提貨券乙張);且能於實地訪視時再領取「關懷慰問金」100元。學安人員將在發放慰問金時再次向同學宣導賃居處消防與環境安全注意事項,並請同學依規定完成提貨券簽領手續。
111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本學期最後一次線上候補)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0床,莊敬二舍四人寢4床、莊敬三舍四人寢2床、自強九D雙人寢4床。

女:共12床,莊敬一舍四人寢4床(2床為小四房)、莊敬九舍四人寢7床、雙人寢1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86~220號,候補女生序號210~279號。(111/9/2前回覆候補續等意願者)

      *後續候補將採信件通知,現場選填床位。

 

二、時間:9月27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依據退補宿費標準,從111.09.22起繳交全學期3/4宿費,9/28(三)至住宿組開立宿費繳費單,現金繳款,繳費期限為9/30(五)前,出納組收費時間為9:00-16:30(休息時間12:00-13:00暫停收費),繳費完成後持[核准入住通知單],方能入住宿舍。

 

四、戶籍查驗:

(一)110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共6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83-88號。

碩班女生:序號84-88號。

博班同學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9日(四)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30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翌日(9月30日)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73~82號。

碩班女生:序號79~83號。

博班同學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2日(四)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22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翌日(9月23日)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