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徵才(外補,預估缺)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三、職等職稱:四職等/行政專員
四、名 額:1名,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
五、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有一年工作經驗者;或碩士以上學歷者。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新生入住業務。
3.全舍區及新生舍區聯合活動籌辦。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7.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3,421元起敘)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十、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
6.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公告時間:110年11月23日至1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