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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碩博士班109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09年8月11日(二)起至8月24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9年9月至110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五、 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並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