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班】103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暑期住宿申請須知(English in attachment 2)
一、住宿期間:
104年7月1日起至104年8月31日中午12時止。
※暑期床位非原寢室者可於104年6月30日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二、申請資格: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非住宿生暑宿申請將視暑期床位狀況另行公告。
三、申請方式:
上網申請,申請路徑: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 校務系統Web版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103學年暑期宿舍申請。
四、住宿區塊:
以申請人現居住之寢室為原則。惟暑假莊敬九舍將進行油漆修繕工程,不提供暑期住宿,故莊敬九舍住宿生有暑宿需求者,將統一安排自強10舍床位,請莊敬九舍同學於104年5月21日(四)至5月22日(五)上網確認床位資訊。
五、申請時程:自104年5月12日(二)0:00起至5月14日(四)23:59止,逾期未上網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六、繳費期限:
自104年6月4日(四)起至6月10日(三)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104年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七、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1.暑期宿費依照暑期住宿床位之103學年度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
2.繳交暑宿費用後如不住宿者,請於104年6月30日(二)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八、離宿時間:
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104年8月31日(二)中午12時前辦理退宿程序。
九、其他:
1.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卻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04年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2.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3.103學年畢業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