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03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32~52號。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女生序號21~35號,紙本登記候補1~9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10月13(星期一)9:00~10月14日(星期二)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10日底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4.退宿費規定:
(1)開學10天後至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止,退宿退還二分之一宿費;
(2)逾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103學年為10月27日)後,不退還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