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03學年學士班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English in attachment 2)
一、申請時間
104年5月7日(四)起至5月13日(三)止。
二、申請方式(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一)各學系、中心暑期學分班進修學員: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104年5月13日(三)前向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預留床位。
(二)學士班在學學生: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點選「暑期住宿申請」,申請網址: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宿舍申請→學士班暑假宿舍申請。
三、暑期住宿期限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依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
(二) 學士班現住宿生:自104年6月30日(二)至8月31日(一)中午12時止。
(三) 非學士班現住宿生:自104年7月1日(三)中午12時至8月31日(一)中午12時止
四、暑期床位分配方式
依下列順序分配,若申請人數大於住宿組所能提供之床位數,則須進行電腦亂數抽籤。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由住宿組統一核配床位。
(二) 學士班現住宿生或下學年核准住宿之學生,預留床位1250床(男350床、女900床)。
(三) 其他有住宿需求之學士班學生及大四以上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預留床位40床(男15床、女25床)。
其中(二)、(三)項之身份請於線上選填床位,選填時間:104年5月26日(二)至28日(四),詳細選填之方式將另行公告。
五、暑宿繳費期限及方式
104年6月4日(四)至6月10日(三)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 之繳費單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
視同暑假期間不住宿,並應於104年6月30日(二)15時前離宿清空。(第一銀行網址: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六、暑期住宿收退費標準
(一)各學系、中心暑期進修學員依10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計算,如欲退費,請於6月30日(二)至各承辦單位辦理,逾期恕不退費。
(二)學士班學生暑期住宿費用依10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標準繳納暑宿,均須加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收費標準如以下網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2。
(三)學士班學生已繳交暑宿費用者,如不住宿,請於6月30日(二)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恕不予受理退費。
七、離宿檢查及搬遷
最晚請於104年8月31日(一)中午12時前搬離(104學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當日下午可搬遷至新學年床位),並將暑期住宿之寢室打掃乾淨,請各宿舍區宿舍服務中心(台)檢查寢室。個人物品逾期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所需之清潔費用,將由住宿保證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須補足者,另需負擔相關賠償金額。
八、住宿原則
(一)基於節能的考量,將採集中住宿方式。暑宿床位區:女生為莊敬1舍、莊敬6舍1~4樓及莊敬7舍1~3樓、男生為莊敬2舍、莊敬3舍及自強10舍A棟3樓(含單人房14床、雙人房26床),住宿組將依實際申請狀況稍做調整。
(二)所有暑宿學生,請配合遷至所選填之寢室。莊敬九舍將於104年7月進行整修工程,屆時須全面淨空,故莊敬九舍不提供暑期住宿及延遷床位。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未申請暑宿及繳納暑宿費者,違規入住一經查獲,除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離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處理。
(二)大四畢業暑宿生或延遷生辦畢業離校程序時,註冊組不會收回「學生證」,仍可使用「學生證」刷宿舍門禁至8月底或延遷日止。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