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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申請結果公告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交換生除外)。
延遷住宿日期及分配宿舍資訊請參考附件。
繳費時間:請確認同學資料無誤後,於6月4日(二)9時~5日(三)16時止,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後將繳費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23日(日)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
延遷日期:自6月23日(日)起至7月05日(五)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並完成清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