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教育部轉知「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請各單位參考。

主旨:為文化部轉知辦理藝文採購如涉及稿費支給,建議不低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所列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1月13日文秘字第112300081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藝文工作者待遇,振興藝文產業,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考市場行情及消費者物價指數,於111年12月20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4008號函頒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及其附表「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三、貴單位辦理藝文採購如涉有稿費支給,建議不低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所列費用,以積極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改善整體藝文環境。

正本:本部各單位、部屬機關(構)、各國立大專校院、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辦理112年7至12月音樂沙龍,請踴躍參與申請。

 

主旨:​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2年7至12月音樂沙龍申請公告,敬請踴躍申請或推薦演出。

說明:​ 

一、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為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專業團體舉辦音樂演出,進而提升民眾藝術素養,特舉辦「音樂沙龍」活動,歡迎音樂領域學者專家踴躍申請。

二、本次適逢藝文大樓館舍興建40年後整修重新開館,特別徵求「Forty Party ~ 歡樂迎新.風華再現」、以歡欣、慶典為主題之企劃案,收件至112年3月1日止,歡迎演出團隊參加徵選活動,申請規範詳如附件,並可參照網站最新消息。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承辦人:蕭惠齡,電話(02)25775931轉342。

嘉義市立美術館辦理「2023年第27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請師生及藝術創作者踴躍參與。

主旨:​嘉義市立美術館辦理「2023年第27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簡章」1份,請相關團體及藝術創作者踴躍參加。

說明:​ 

一、「桃城美展」為嘉義市重要藝文活動,深獲全國藝術家認同,本屆美展辦理書畫類、西畫類二大類徵件,歡迎年滿17歲具中華民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踴躍報名參加。

二、本屆美展初審收件自112年1月30日起至3月2日止,簡章可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www.cabcy.gov.tw/web/便民服務/表件下載/徵件訊息)下載使用,或洽詢展覽教育組05-2788225分機703許小姐。

學務處藝文中心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場地借用及鋼琴琴房登記注意事項

學務處藝文中心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場地借用及鋼琴琴房登記注意事項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藝文中心使用規則、藝文中心琴房借用管理要點辦理。

注意事項:

一、場地借用:

(一)登記時間:112 年 2 月 7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二)登記路徑:iNCCU/校務資訊服務/場地申請登記。

(三)注意事項:

1、限本校行政單位、學生團體、師生線上登錄申請借用。

2、請於預約登記場地 7 日內,將已核章之系統借用申請書送交藝文中心 四樓服務台辦理,俾便完成借用手續。

3、本學期大禮堂屋頂整修,暫不開放。場地若因疫情相關規定之異動, 將另發公告周知。

4、承辦人聯絡方式:大禮堂、視聽館請洽黃勇翰,29393091#63392, 一般活動室及戶外場地請洽楊芬茹,29393091#63389。

二、鋼琴琴房登記:

(一)登記時間:112 年 2 月 14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二)登記路徑:iNCCU/校務資訊服務/場地申請登記,點選 M44 藝文中心 622 活動室(琴點登記專用)或 M46 藝文中心 4 樓藝心坊(琴點登記專用)。

(三)注意事項:

1、限本校學生線上預約登記。

2、借用方式:

(1)以借用者於登記借用基準週登記之時段為基準,適用全學期。

(2)本學期登記借用基準週為 112/06/9-112/06/15(週一至週五,週六 提供社團借用,不開放個人練琴)。

(3)每時段以 1 小時計算,每人每週以登記 3 時段為上限(開學一個月 後,開放給同學繼續登記,不受每人每週 3 個時段限制)。

(4)登記後,請直接列印申請表,3 日內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費用。

(5)繳費後,請將收據連同申請表送交藝文中心四樓服務台,以完成借 用手續。

(6)若逾期未完成繳費、送單程序,則以自動棄權論。

3、計費方式:每時段全學期酌收鋼琴與場地維護費新臺幣 200 元整。

4、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借用系統之說明或校內公告。

5、承辦人聯絡方式:楊芬茹,29393091#63389。

【公告】學務處藝文中心約用四職等(展覽)行政專員內、外補徵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校外外補人員

公告時間:111年11月14日至111年12月2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4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四、 資格條件

1.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並具藝術行政相關資歷一年以上或具設計實務(含網頁設計)能力。

2.具專業策展經歷或能力,具數位展覽經驗者尤佳。對於藝文活動執行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3.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有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服務學習等知能與實務經驗。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軟體能力、Office作業系統及mac OS作業系統。

5.具視覺藝術專業知能;展覽策展、活動文宣設計製作能力、另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展場管理專業能力等,具備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五、 主要工作項目

1.企畫、執行展覽暨相關藝文學術活動。

2.企畫、執行宣傳行銷(含平面、電子、社群媒體及小編組)。

3.輔導展覽組沃客志工。

4.統籌網頁製作維護;擔任電腦管控員。

5.協辦「駐校藝術計畫」活動及數位藝術展演活動。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4,758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各乙份。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日(五)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黃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四等展覽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雇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校內內補人員

公告時間:111年11月14 日至111年12月2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4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四、 資格條件

1.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具專業策展經歷或能力,具數位展覽經驗者尤佳。喜愛藝術行政工作,對於藝文活動執行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3.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具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服務學習等知能與實務經驗者。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軟體能力、Office作業系統及mac OS作業系統。

5.具視覺藝術專業知能;展覽策展、活動文宣設計製作能力、另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展場管理專業能力等,具備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

五、 主要工作項目

1.企畫、執行展覽暨相關藝文學術活動。

2.企畫、執行宣傳行銷(含平面、電子、社群媒體及小編組)。

3.輔導展覽組沃客志工。

4.統籌網頁製作維護;擔任電腦管控員。

5.協辦「駐校藝術計畫」活動及數位藝術展演活動。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八、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本校(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日(五)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黃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本校(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本校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四等展覽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