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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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請各單位參考。

主旨:為文化部轉知辦理藝文採購如涉及稿費支給,建議不低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所列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1月13日文秘字第112300081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藝文工作者待遇,振興藝文產業,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考市場行情及消費者物價指數,於111年12月20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4008號函頒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及其附表「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三、貴單位辦理藝文採購如涉有稿費支給,建議不低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所列費用,以積極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改善整體藝文環境。

正本:本部各單位、部屬機關(構)、各國立大專校院、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