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專案增辦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新冠疫情)

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委員,有感近期新冠疫情嚴峻,恐導致在學者生活陷入艱難,而影響繼續就業等情形,專案增辨「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申請補助,供學生參閱申請。(110年6月23日)

●專案名稱: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 專案增辦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新冠疫情)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

●申請資格: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之大專校院學生(不含交換學生),名額4名。

●檢附文件(請依序裝訂):
  1.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專案增辨「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申請表
  2.學生在學身份證明正本(需蓋學校章戳)
  3.學校主管(學系主任或學務長)評估之推薦信函
  4.檢附相關因新冠疫情,影響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資料。
  註:上述1 至 4項檢附文件,缺一不可。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今(110)年7月23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點:116011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收件人 :國立政治大學 學務處生僑組(請備註: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 專案增辦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
  承辦人聯絡方式:02-29393091 #62224黃小姐

弘光科技大學「2021年暑期跨國混班」報名資訊

請參考附件內容

僑務委員會「推動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
(一)培訓僑生擔任宣傳種子:
1對象:110年在學僑生人數前30大之大學校院中文能力佳具影音影片製作能力之二或三年級僑生。
2:每校推薦至多3名,並需通過線上甄選。
3任務:獲選僑生需於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完成線上培訓課程,並協助辦理推動「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業務,每人每月並可獲發新臺幣1,200元,共計新臺幣3,600元工讀金/學習扶助金。
4、影片競賽:獲選僑生於結訓後9月24日前繳交與「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有關之影音影片1支,經評審後擇選前三名作品,並分別發給新臺幣3萬元、新臺幣2萬元及新臺幣1萬元之獎勵金。
5、報名方式:6/14前向生僑組黃老師報名,依報名順序推薦,額滿為止。


(二)鼓勵僑生註冊登錄平臺:
僑生部分:提供僑委會「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正式啟用之109年12月29日起至110年9月30日註冊登錄成功之僑生獎勵:
前 100 名僑生,每名超商禮券 300 元之獎勵。
101 名至300 名僑生,每名超商禮券 200 元之獎勵;
301 名至 600 名僑生,每名超商禮券 100 元之獎勵。
註冊登錄成功之僑生需回傳附有完成註冊時間之電子郵件或截圖,並填列就讀學校、姓名及出生日期等資料,寄送龍華科技大學信箱(E-MAIL:oversea104@gmail.com),以利審核。
「2021慈濟科技大學國際跨文化交流暑期人文營」活動報名資訊

轉知 「2021慈濟科技大學國際跨文化交流暑期人文營」活動資訊

有興趣同學請自行報名

 

本校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衝擊影響學生就學申請急難紓困補助須知

國立政治大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衝擊影響學生就學申請急難紓困補助須知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實施辦法

二、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因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衝擊影響學生(家庭)經濟收入,致就學困難。

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相關事實應發生自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料: 學生急難慰助金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全戶戶籍謄本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註冊章)

      (三)最近一年之報稅證明(含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加計配偶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以及下列任一文件:
            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明文件
            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若無上述1~5之文件,則得以6之訪談表取代:
            6.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表

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影響學生(家庭)經濟收入之個案,相關事實應發生自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且於上述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為原則。

六、承辦人聯絡方式:02-29393091 #62224 黃小姐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教育部注意事項 :不得重複請領補助
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及本須知之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補貼金者,由學生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