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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僑生】臺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春節提供「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服務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為於2018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2018.2.8~ 2.22),提供民眾
「舉家外出住居安全服務」,在臺外僑於上揭期間外出時,得請求當地警察單位協助於住居附近加強巡邏,
以維護住居安全,申請方式如下:
1.撥打警方報案電話-110。
2.親赴文山第一分局各派出所申請。
3.文山第一分局外事員警連絡電話:(02)2939-2324。
【失業勞工】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6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
-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
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
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
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
限制。
2.申請人離職期間為106年10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
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3.申請人及配偶105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 - 補助金額:
1.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5,000元。
2.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26,000元。 - 申請期間:
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減免】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於2/26~3/2日辦理換單
一、申請換單日期
1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本學期繳費截止日為107年3月2日)。
二、換單作業流程
(一)第一步:線上申請
請至本校網站(政大首頁/ 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 WEB版/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後,資料存檔送出後列印申請表並簽名。
(二)第二步:臨櫃繳件
檢附申請表及申請表上臚列之相關證件及影本,至行政大樓三樓生僑組辦減免身份註記與減免金額轉檔。
(三)第三步:繳交減免後之註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