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

 

(一)參賽對象: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09年畢業之在臺僑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二)比賽指定曲:參賽者自「但願人長久」、「小城故事」、「南海姑娘」、「夜來香」、「月亮代表我的心」、「你怎麼說」及「甜蜜蜜」等7首歌曲擇一演
唱。

(三)比賽階段:
1、報名送件及初賽:採線上方式辦理,由參賽者錄製整首指定曲演唱影片,於本(109)年9月21日上午10時前上傳至活動網站報名,將由專業評審自報名影片中
評選出15組進入決賽。

2、現場決賽:訂於本年10月7日下午1時至5時辦理,比賽地點為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松怡廳 (地址:臺北市臨溪路70號),採現場演唱方式進行,現場備有乙
台鋼琴可使用,若需其他伴奏方式則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卡拉帶或樂器參賽;參賽者須演唱與初賽上傳影片相同之曲目。

(四)獎勵辦法:
1、第一名:1名,頒給新臺幣10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受邀至109年雙十國慶晚會中演出。
2、第二名:1名,頒給新臺幣6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3、第三名:1名,頒給新臺幣3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4、優選:3名,頒給新臺幣1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點選報名下一個巨星就是你/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