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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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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申請期限至109/11/30止(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收件)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

                                                                                                                     109年9月16日

一、       目的

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之家庭,提供其子女教育補助。

二、       補助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家庭,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得申請

(一)符合公所急難紓困核定通知書之「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未達當地最低每人每月生活費1.5倍」者。

(二)曾領有本會抗疫安心急難慰助金補助。

(三)不具上述(一)(二)資格,有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工作(無薪假)、歇業、 停工、減薪及工作機會減少的證明,且申請人與其配偶年所得在70萬以下、家庭合計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公告現值不超過400萬元、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2萬元。

三、       補助項目

(一)公私立國中(含)以下就學子女每人新台幣1,500元。

(二)公私立高中(職)就學子女每人新台幣3,000元。

(三)公立大專院校就學子女每人新台幣5,000元。

(四)私立大專院校就學子女每人新台幣8,000元。

四、       申請方式

至本會網站http://web.redcross.org.tw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成後,連同檢附文件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社工處,地址:10855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

五、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收件)

六、       申請文件

(一) 必備文件

1、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

3、 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手續之繳費事實證明(繳費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

4、 領款收據

5、 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二) 證明文件

1、 公所急難紓困核定通知書/領有本會抗疫安心急難慰助金補助證明 (擇一檢附,若無則下述2款證明資料皆需提供)

2、 薪資轉帳/工作受疫情影響證明

3、 申請人全戶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

    戶財產查詢清單。(可至各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七、       聯絡資訊

服務專線:(02)2302-8595

傳真號碼:(02)2363-9646

客服電子郵件:redcross@redcross.org.tw

八、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