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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090929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09年12月30日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租)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遺失物義賣,義賣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黃小姐

 

序號 拾獲時間 拾獲物品 遺失物拾獲者 電話
182 0109/03/03 金錢 桂O慈 097****312
183 0109/03/12 金錢 孫O蔚 09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