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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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僑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內補甄才公告(8/21~8/27)
■內補 □外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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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內補甄才公告(預估缺)
公告時間:109 年8月21日至109年8月27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四職等行政專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生僑組 |
四、名 額 |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至3名 |
四、資格條件 |
1.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 1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服務成績優良者。 2.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具教育輔導及活動規劃辦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具備英文能力(如能提供英文能力證明者優)。 5.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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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工作 項目 |
1.新僑生入學輔導相關業務。 2.僑生生活相關事務。 3.僑生社團輔導相關業務。 4.僑生節慶活動辦理。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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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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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薪 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 12 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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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地點 |
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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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含照片)(表格下載處: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 2.自傳:包含人格特質、專長、工作能力、團隊或學生輔導工作經驗、個人生涯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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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7日17時前(實際送達時間),將資料送達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大樓3樓)周柏宏先生,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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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資料,符合者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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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確定後始得調任,調職日最早為離職人員離職生效日。 2.本職缺先經書面審閱,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4.信封註明「應徵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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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9 年8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