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有關本校僑生及港澳新生申請入境臺灣就學補充說明】
壹、 前言
因近日許多境外新生反映取得簽證時程發生問題,爰依教育部109年7月31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9658號函及本校7月24日公告(網址:https://bit.ly/2Xwc5lf),再補充說明。
貳、 簽證注意事項
一、 教育部於7月27日已將本校新生錄取名單發函給外交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由於外交部將新生名單轉送給駐外館處仍須一些工作天,因此請同學先致電向駐外館處確認是否已收到本校名單後再前往申辦,避免白跑一趟。
二、 同學前往申辦時可提供教育部的發文資訊給駐外館處,以利他們加速核發簽證:
(一) 教育部發文日期及字號:109年7月27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108078號函。
(二) 教育部發文日期及字號:109年8月11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117197號函(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第五梯次錄取名單)。
三、 請同學須取得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後,再向本校提出入境申請。
參、 入境申請流程
一、 已取得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的同學,即可依照本校GOOGLE表單所列的入境日期訂購機票並依其航班填寫資料。
二、 本校將於每個上班日下午3時前統計表單之填寫結果,並依同學提供之個人資料及航班資訊函報教育部。
三、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核發入境許可公文後,本校將以E-MAIL提供入境許可公文(附境外生入境許可證明)、入境報到及居家檢疫等詳細資訊;同學必須持有入境許可公文(附境外生入境許可證明)、有效護照、有效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才能搭機入境。
四、 從本校申請、教育部審核到本校寄發入境許可公文約需要七個工作天,請同學預留申辦時間。
肆、 表單填寫說明
一、 申請入境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8pjyn6RBDjzjBKM96。
二、 請同學務必仔細核對並確認填寫資料皆正確無誤,若有任何資料填寫錯誤或是護照及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等逾期情形,將無法順利入境。
三、 若是表單有填寫錯誤或是需要修正的情形,請直接重填一次表單即可。
四、 倘若同學於本校指定日期皆無法來臺,或因其他個人因素(擔心疫情或是經濟上的考量等)想等下學期或下學年再來臺就讀,可逕向本校申請安心就學措施。
伍、 安心就學措施
一、 學生學籍處理(須於9/18前完成申請)
(一) 延後一學期入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再返校就學,請同學提供學位證書影本或掃瞄檔E-MAIL給學系,由學系依保留學籍程序辦理,學生免繳交任何費用。
(二) 延後一學年入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再返校就學,請學生提供學位證書影本或掃瞄檔MAIL給學系提出保留入學資格申請,經核定後,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三) 新生繳費註冊修習彈性修課課程:學生如不願選擇前述二種方式,欲繳費註冊並透過線上系統選課者,則依程序繳交相關費用辦理,但依安心就學措施,學士班生未修課達學分下限時,依修課學分數計算學分費及一定比例雜費,至於碩博士班生則繳交學基費,免繳學分費。
(四) 以上三類狀況的同學皆須繳交學歷資料給教務處進行學歷查驗(採線上作業),查驗單位聯絡窗口:
1. 單招入學之新生: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王舒嫺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2887、E-MAIL: shuwang@nccu.edu.tw)
2.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之學士班新生:教務處註冊組黃婉綝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81、E-MAIL: hugolin@nccu.edu.tw)
3.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之碩博班新生:教務處註冊組蔡侑町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78、E-MAIL: yttsai@nccu.edu.tw)
二、 新生學分抵免
(一) 選擇辦理保留入學資格者,請於110學年第1學期(申請日程待110學年度行事曆公告)提出學分抵免申請。
(二) 選擇辦理保留學籍者,請於109學年第2學期復學時逕洽學系辦理專案申請,原則併入新學年度入學新生一同辦理抵免。
三、 選課作業
(一) 9/18前返校進行隔離之同學,如因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致影響後續選課作業,得依以下作業辦理:
1. 選課非歸責階段處理:取得欲加或退課課程授課教師簽名同意後(免經開課單位主管同意),由學生所屬系所專案上簽辦理。
2. 如在進行選課調整時,未能取得教師同意加課,以致無法達到學則規定學分下限時,得由學生向所屬系所專案申請,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本學期超減修學分,超減修至多以六學分為限,但不退還相關學雜費。
(二) 選課作業仍應選課日程進行為原則,如有特殊個案,以致逾期限時,再以專案協助,但不得逾學期三分之一時限。
陸、 聯絡窗口
一、 新生申請入境相關問題:學務處生僑組陳歆茹小姐(電話:886-02-29393091分機63013、E-MAIL:junomi@nccu.edu.tw)。
二、 學士班新生學籍相關問題:教務處註冊組黃婉綝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81、E-MAIL:hugolin@nccu.edu.tw)。
三、 碩博班新生學籍相關問題:教務處註冊組蔡侑町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78、E-MAIL:yttsai@nccu.edu.tw)。
四、 學分抵免作業相關問題:教務處註冊組林婉婷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76、E-MAIL:tinging@nccu.edu.tw)。
五、 選課作業相關問題:教務處註冊組鄧懿賢小姐(電話:886-2-29393091分機63277、E-MAIL:grace64@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