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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9年度專案研究生生活助學金

109年度專案研究生生活助學金

 

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其一):

 

   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2.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頓之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以急難變故申請者,加附經濟狀況訪視表、最近一期戶籍謄本、父母及自己的所得清單,並以紙本交件)

 

申請期限:109年4月1日(三)至4月10日(五)下午 17:00止。

 

申請方式:請盡量以電子郵件繳件(以急難申請者請以紙本交件),信件主旨為「研究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姓名」,填寫「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或拍照(需清晰)後寄至menocat@nccu.edu.tw

若去年沒有申請者,另於信件中加註可服務時段,每周至少7.5小時(限上班時間9:00-12:00,13:00-17:00)

 

 

核定名額: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若申請人數眾多,將以家庭經濟狀況及修業年限排序。

(以正常修業年限優先,延畢生排序在後)

 

 

執行方式:每生每月核發金額,碩士生為新臺幣12,000元、博士生為新臺幣16,000元,核發至預算用罄為止,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8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09年經濟弱勢研究生奬助學金專案計畫」 (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