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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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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急難事故助學金:
(一) 申請對象:
1. 設籍 臺東縣 6 個月以上,現就讀臺東縣 轄內 國民中學、高中職等學校及前述學校畢業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之學生 。
2. 上述學生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 、 經濟變故 、 傷亡等 、 家庭負擔家計人員非自願性失業 、 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 等經濟困難者,由導師協助證明。
(二) 助學金金額及名額:每案申請上限金額 10,000 元,由審查委員會依事故個案情形審查決定。 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 4 名 含 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審查委員會審核決定。
(三) 申請程序:
1.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由學校轉介申請資料向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申請辦理。
2. 申請時應檢具助學金申請書(附件)及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