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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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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1月1日起申請工作證,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
1.依勞動部108年12月12日勞動發事字第1080516262號函辦理。
2.勞動部為擴大運用網路線上申辦之效益以達簡政便民,自109年1月1日起,僑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勞動部將於申請案件核准且發文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生領取電子公文,僑外生並可於發文日起8個日曆天內自行至勞動部線上申辦系統領取電子公文;逾期未領件者,系統將關閉「領取電子公文」功能,逕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工作許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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