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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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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文件注意事項
有關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證件,有以下二點事項請同學留意:
(一) 學歷證件於僑委會指定之單位核驗時應加蓋騎縫章,請勿將已核驗之文件自行拆開,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難以確認文件之真實性,進而影響簽證作業。
(二) 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受理簽證申請時,僑生須同時繳驗經驗證之國外最高學歷正本,倘原件為中英以外之語言,應將中文 、或英文譯本,連同經驗證之正本一併繳驗。
有關公文內容可以參考附件檔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