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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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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108年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發布

1.依教育部108年4月29日臺教學(六)字第1080062140號函辦理。

2.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自五十九年十月九日發布
施行後,期間歷經十一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一
日。茲為簡化役男出境申請作業,及配合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
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計修正七條,其要點如下:
一、增訂經核准再出境就學者,可多次出境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
二、增訂申請變更出境原因為出境就學之條件、受理及核准機關。(修正條
  文第五條之一)
三、配合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刪除護照加(補)蓋尚未履行兵役 
  義務戳記規定,及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修正條文第十三條)
四、配合兵役法第五十條規定,刪除「待訓之國民兵」等相關文字規定。
  (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2.檢附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