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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減免】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於2/25~3/4辦理換單 (開學)

一、申請換單

 (一)日期:108年2月25日至3月4日 (該學期繳費截止日為108年3月4日)。

 (二)時間:上午8:30~下午17:00

 (三)地點:風雩樓1樓 02-29393091 分機 63250

 (四)承辦人:黃老師 ( 電郵 shani107@nccu.edu.tw )

 

二、申請對象

 (一)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申請表 + 請持新年度(108年度)有效證明或公文;前兩類學生請持文件正本(台北市市民請持正影本),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持公文影本。

 (二)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申請表 + 請持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正本影本,身心障礙類別另請檢附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前兩類學生於入學已辦理減免且無107學年度無休學者,只要證明文件仍為有效期限內則無須再次繳件辦理,生僑組會自動協助第二學期學費換單。

 (三)原住民籍學生:申請表 + 請持三個月內之本人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三、換單作業流程

(一)第一步:線上申請   2月12日系統開放受理線上申請⇐

請至本校網站(政大首頁/ 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 WEB版/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後,資料存檔送出後列印申請表並簽名。

(二)第二步:臨櫃繳件

檢附申請表及申請表上臚列之相關證件及影本,至風雩樓1樓生僑組辦減免身份註記與減免金額轉檔。

(三)第三步:繳交減免後之註冊費用

 

四、相關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請詳參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一)  學生欲以信用卡繳費者,請於辦理第一日(2月25日)繳件,方能於期限內由銀行端進行銷帳,以免延誤註冊(減免未換單前,請勿先行繳費)。

  (二)  先減免–後就貸之申請原則:須就學貸款者,對保前請務必先辦理學雜類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以免本校查核此情形後,滋生學生再至銀行修改對保之情形。由於就學貸款繳件日至3月4日,就學貸款者請於2月27日(週三)下午3時前完成學雜費減免文件後,方能於期限內完成就貸程序。 

  (三)  弱勢學生助學金、各類公費補助與學雜費減免只能擇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