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助學】107年研究所專案生活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4/2截止)
107年度專案研究生生活助學金
申請資格: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申請期限: 107年3月27日(二)至4月2日(一)止,逾時恕無法受理。
申請方式:填寫「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僑組辦理。
核定名額: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執行方式:每生每月核發金額,碩士生為新臺幣12,000元、博士生為新臺幣16,000元,核發至預算用罄為止,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8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07年經濟弱勢研究生奬助學金專案計畫」 (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