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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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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106學年第1學期新生學雜費減免(9月11日至9月15日)

一、申請對象

(一)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持新年度(106年度)有效證明或公文。

(二)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持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身心障礙類別另請檢附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三原住民籍學生:請持三個月內之本人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二、申請日期

106年9月11日(一)至9月15日(五) 08:30 - 17:00。 

※9月1日系統開放受理線上申請

三、申請方式

進入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財務服務/學雜費減免申請,於線上填寫申請表,檢附「申請表」、及申請表列印後該表單上記載「屬於該種減免類別應攜帶之文件」至行政大樓三樓生僑組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於隔日上網列印減免後之註冊單繳費(因第一銀行更正註冊單資料需1個工作日,若於15:30後繳件者需再遞延1日始可列印減免後之註冊單繳費)。

四、相關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詳參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