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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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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從業人員福利精進措施」(以下簡稱福利精進措 施)修正規定1份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17473A號函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114年2月14日林鐵人字第1140370079號函辦理。
二、旨揭福利精進措施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得同時申領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
三、另前開福利精進措施與教育部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及各類弱勢身分學雜費減免(如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籍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等)仍不得同時申領。爰請本校廣為周知,以維護學生申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