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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2-2大學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含港澳生)申請畢業後在台實習事宜

因校內彙整作業需求,請符合申請之僑、港澳生(本年度畢業生)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6月7日(週五)下午17時前送生僑組彙辦。

依教育部「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僑生可於取得實習機構的同意文件後,向學校提出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
相關表格(詳附件)或請至「僑外生畢業後在臺實習專區」下載(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
網頁入徑: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業務專區」-「僑外生事務」項下,依僑生、外國學生類別,點選「畢業後實習」資料下載使用。

應繳資料:
1.畢業僑生(含港澳生)在臺實習申請表-學生用
2.實習機構同意畢業僑外生實習證明書-學生用
3.實習機構相關證明文件
4.分發書影本、居留證影本、歷年成績單、推薦信或相關證明文件

詳情請參閱附件「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生僑組Shani Huang ,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