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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113年全國大專院校僑生歌唱比賽」

活動名稱: 11 3 年全國大專院校僑生歌唱比賽
宗 旨: 為激發在學僑生歌唱潛能,發揮學業之外長才,達到寓教於樂目的。
主辦單位: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
指導單位: 教育部、僑委會
參賽資格: 在臺在學僑生 含碩博士生,外籍生可 。

初賽辦法:

請參賽者於113 年4 月1 2 日(週五)前以個人設備錄製約一分鐘之自唱影片(請勿剪輯後製),

將影片上傳於個人y outubeoutube(隱私設定為知道連結者可看) 將影片連結及報名表(聯絡資訊請填寫清楚)

傳至承辦人信箱:a 965569@gmail.com
郵件主旨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報名僑聯總會113 年僑生歌唱比賽」。
※報名表內歌曲將用於決賽使用,初賽歌曲可自由選擇任意國語歌曲表演。

 

初賽報名: 報名表(於附件)填寫完成後由學校承辦處室審查蓋章後,以E-mail 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

承辦人聯絡方式:趙專員 (02)2375 2375-9675 分機23 傳真:(02 )237 2375-2464 E-mail: a96556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