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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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738號函辦理。
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適用對象:
(一)在學貸款人: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有正式學籍或112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大一新生,並有辦理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於各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 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 獲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費減免。
- 獲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
- 獲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
- 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非在學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學籍並有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111年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4萬元(即111年度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8萬元)。
-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三、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四、上開貸款人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台北富邦銀行專線:02-8751-6665轉5。
六、其他相關補助額度或規定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