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輔導組」係於113年6月21日第229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將「學生安全輔導中心」更名為「學生安全輔導組」,並經教育部核定自113年8月1日起生效。主要負責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學生緊急事件處理、交通安全、學生安全、反詐騙、防制校園霸凌、以及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教育宣導工作。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函轉行政院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業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3日以院臺法字第1050003329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行政院105年2月3日院臺法字第1050003329B號暨教育部中華民國105 年2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018263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