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03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43床,其中莊三舍1床、莊四舍6床、莊五舍3床、自十舍AC棟33床(1~3樓,皆雙人房)。
女:共81床,其中莊一舍2床、莊八舍1床、莊九舍5床、自十舍BD棟21床(1~3樓,皆雙人房),自強九舍D區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共52床,其中單人房1床、雙人床51床。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入住當日(9/19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103年9月登記候補男生序號1~43號,4月申請且9月有登記續等之舊生女生候補同學19位,103年9月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62號。
二、時間:9月11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戶籍查驗:
(一)102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3年4月1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四、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3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完成註冊單繳納之同學,將另行通知,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始具住宿資格。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報到時間:103年9月9日(二) 08:30-17:0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http://0rz.tw/8c4sZ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1.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2.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皆為外籍男生,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3.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6、B118、B120及B122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皆為外籍女生,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學生,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