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通知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已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及十舍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及十舍BD棟(雙人房)共18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5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1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8~27號。
碩班女生:序號16~33號。
博班男生:序號6~10號。
博班女生:序號8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8日(三)9時至15時止 。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3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29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13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30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同學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目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請自行至系所或教務處領取學生證始得入住宿舍。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