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學士班:
112年6月16日(五)~6月17日(六)為集中搬遷日,最晚應於112年6月17日(六)下午15點前遷離宿舍。
二、碩博班:
最晚應於112年6月30日(五)中午12點前需遷離宿舍;未申請暑宿,但下學期續住者,仍需將寢室淨空。
三、申請延後遷出之住宿生最晚應於延遷規定期限前搬離宿舍。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三、申請延遷或暑宿的同學請事先與原寢室的同學溝通協調搬遷的時間,至宿舍區服務台報到後再搬至延遷或暑宿寢室。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16日(五)、6月17日(六)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2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111學年期末: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2.112學年期初:9月1日(五)、9月10日(日)~11日(一)
(二)存放物品規定:
1.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1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17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11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學士班宿舍 (莊敬內舍、自強五至九舍):
6月12日(一)~6月17日(六)
2.碩博班宿舍 (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
6月12日(一)~6月30日(五)及8月30日(三)~8月31日(四)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莊敬內舍:東側門、二三舍後鐵門。
2.莊敬九舍:大門旁。
3.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自強五至九舍:六七舍中間廣場、九舍西側廣場。
5.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因本校車輛入校方式採車牌辨識系統,依時計費,一個小時內免費,第二小時開始每半小時收費30元(使用悠遊卡付費機制)。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聯絡分機如列:
莊敬舍區:莊1~3舍校內分機72146;莊9舍校內分機74328。
自強舍區:自1~3舍校內分機73243;自5~10舍校內分機75000。
住宿組校內分機63252。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