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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國際性實習活動獎助學金審查結果公告
2025年(113學年度) 國際性實習活動獎助學金審核結果如下:
個人申請案,核定結果:
序號 |
申請類別 |
姓名 |
學院/系級 |
核定金額 |
1 |
個人 |
劉Ο葳 |
日文四 |
10000 |
2 |
個人 |
陳阮Ο方 |
企管四 |
5000 |
3 |
個人 |
陳Ο義 |
國貿三 |
5000 |
4 |
個人 |
金Ο萱 |
創國三 |
5000 |
5 |
個人 |
吳Ο姿 |
東南亞三 |
8000 |
6 |
個人 |
李Ο霆 |
外交三 |
8000 |
7 |
個人 |
余Ο嫻 |
傳播學院二 |
8000 |
8 |
個人 |
賴Ο博 |
財管二 |
8000 |
9 |
個人 |
張Ο庭 |
企研碩一 |
8000 |
10 |
個人 |
蔡Ο曦 |
東南亞三 |
20000 |
11 |
個人 |
陳Ο華 |
國貿三 |
10000 |
12 |
個人 |
陳Ο信 |
日文三 |
10000 |
13 |
個人 |
尤Ο |
創國三 |
10000 |
14 |
個人 |
羅Ο翔 |
歷史二 |
10000 |
15 |
個人 |
黃Ο鴻 |
財政碩一 |
10000 |
16 |
個人 |
黃Ο婷 |
財管四 |
10000 |
17 |
個人 |
秦Ο雲 |
企研所碩二 |
10000 |
18 |
個人 |
林Ο |
風管二 |
10000 |
19 |
個人 |
李Ο |
國貿五 |
10000 |
20 |
個人 |
曾Ο凡 |
國貿三 |
10000 |
21 |
個人 |
郎Ο萱 |
企研碩一 |
10000 |
22 |
個人 |
余Ο庭 |
企研碩一 |
10000 |
23 |
個人 |
張Ο瑜 |
財政三 |
10000 |
24 |
個人 |
林Ο琳 |
資管三 |
10000 |
25 |
個人 |
簡Ο甡 |
金融碩一 |
10000 |
26 |
個人 |
張Ο瑜 |
英文碩二 |
3000 |
27 |
個人 |
劉Ο輔 |
會計三 |
10000 |
28 |
個人 |
王Ο涵 |
教育碩二 |
40000 |
29 |
個人 |
黃Ο婕 |
公共碩二 |
40000 |
30 |
個人 |
張Ο茵 |
中文四 |
40000 |
31 |
個人 |
劉Ο捷 |
歐西三 |
40000 |
32 |
個人 |
何Ο芩 |
教育四 |
40000 |
33 |
個人 |
周Ο儀 |
教育二 |
40000 |
34 |
個人 |
邢Ο婷 |
教育三 |
40000 |
35 |
個人 |
湯Ο茵 |
經濟三 |
30000 |
36 |
個人 |
羅Ο瑄 |
外交碩一 |
40000 |
團體申請案核定結果:
序號 |
申請類別 |
姓名 |
學院/系級 |
核定金額 |
1 |
團體 |
蔡Ο軒 |
外交四 |
8000 |
2 |
團體 |
蔡Ο倫 |
企研二 |
8000 |
3 |
團體 |
黃Ο婷 |
東南亞三 |
4000 |
4 |
團體 |
何Ο珊 |
東南亞三 |
4000 |
5 |
團體 |
王Ο丞 |
韓文四 |
4000 |
6 |
團體 |
黃Ο惠 |
社工所博一 |
15000 |
7 |
團體 |
汪Ο |
社工所碩一 |
15000 |
8 |
團體 |
林Ο萱 |
社工所碩一 |
15000 |
9 |
團體 |
陳Ο瑄 |
社工所碩二 |
15000 |
10 |
團體 |
莊Ο謹 |
社工所碩一 |
15000 |
11 |
團體 |
左Ο榕 |
韓文碩一 |
5000 |
12 |
團體 |
侯Ο妏 |
韓文碩一 |
5000 |
13 |
團體 |
許Ο蔚 |
韓文四 |
5000 |
14 |
團體 |
邱Ο宸 |
歐德四 |
13000 |
15 |
團體 |
蔡Ο庭 |
歐德四 |
13000 |
16 |
團體 |
龔Ο蓁 |
歐德三 |
13000 |
17 |
團體 |
林Ο昀 |
應數碩二 |
15000 |
18 |
團體 |
余Ο恆 |
應數碩二 |
15000 |
19 |
團體 |
謝Ο揚 |
應數碩二 |
15000 |
114年第一次學生國際性實習活動獎助學金開放申請
一、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國際性實習活動獎助學金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30日(五)。
三、 申請資格:取得海外機構(含大陸、港、澳地區)實習資格之本校在學學生。
四、 實習期間:實習期間應連續至少三十天以上(含假日,但不含首日與最後一日之往返日,每個工作日應為八小時)。
五、 申請方式:
(一)個人申請:
- 繳交個人申請表單(附件一),須經系所(學程)及院辦公室核章後提出。
- 繳交實習計畫書。
- 繳交海外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等相關證明文件(格式不拘,需有實習單位核章並可清楚看出實習職務、起訖年月日及實習時數)。
(二)團體申請【以院、系所(學程)名義薦送且學生達三人以上】:
- 繳交團體申請表(附件二),須經系所(學程)及院辦公室核章後提出。
- 繳交實習計畫書。
- 繳交海外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等相關證明文件(格式不拘,需有實習單位核章並可清楚看出實習職務、起訖年月日及實習時數)。
請將以上紙本文件繳交至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黎小姐。
六、 遴選方式:由職涯中心召集課外活動組、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國合處與校內師長代表組成委員會,經審查通過後公告獎助名單。
七、 本獎助學金金額由審查委員會決定之,家境清寒者得從優補助。每人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各教育階段,最多以補助二次為限。
團體申請獲補助之款項得列為申請單位向校外單位申請海外實習補助計畫案之本校配合款。
八、 本獎助學金採取事後補助原則,獲補助之同學須配合參加成果分享發表,並於實習結束後二週內,檢附下列資料進行結報:
(一)每週繳交的實習週記(附件三)。
(二)實習心得報告2000字以上含四張以上照片(附件四) 。
請將以上電子檔email 至職涯中心黎小姐信箱 liangel@g.nccu.edu.tw,並於標題中註明:國際性實習活動獎助學金_實習週記_X學院_X系所_姓名、實習心得報告_X學院_X系所_姓名)
(三)實習企業提供之實習證明(格式不拘,需有實習單位核章並可清楚看出實習職務、起訖年月日及實習時數)。
(四)台灣至實習國家之來回電子機票。
(五)來回機票登機證。(影本可)
九、 獲補助之學生須將海外實習相關之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給職涯中心作為業務推動之用。
113學年度【畢業典禮學士班五項傑出表現同學榮譽彩帶】 錄取名單
五項傑出表現同學榮譽彩帶的錄取名單出來囉 !
恭喜169位獲獎同學,請點擊附件查看名單。
相關時程如下:
1.領取五項彩帶及彩帶帆布鑰匙圈
5/23(五)起可以至職涯中心(行政大樓3樓)簽收領取彩帶,一人一條。
今年特別與原資中心合作,設計了彩帶帆布鑰匙圈,將原住民的手工編織工藝融入其中,其編織代表平安圓滿、十全十美,為您帶來無限祝福。
2.入選名單看板Truss裝置
6/3(二)14時至 6/7(六)18時,同學可以戴上彩帶至中正圖書館前 四維道區域TRUSS 前拍照留念。
再次恭喜獲獎同學~
若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分機 63263 何小姐,謝謝
學務處職涯中心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職業生涯發展中心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1月7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四、名 額 |
正取1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大學畢業後具4年專任工作資歷;或碩士畢業後具2年專任工作資歷;或博士畢業。 2.電腦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軟體,具網頁資料更新、網站維護及操作行政系統能力。 3.語言能力:中文及具英語溝通能力(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含)同等英文能力或具國外大學畢業學歷者尤佳)。 4.一般能力:具產學合作推動經驗、瞭解產業發展趨勢或曾長期擔任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者尤佳。 5.人格特質:主動積極、具產業溝通能力、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備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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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一、統籌本校產學合作MOU簽署儀式計畫。 二、開發與執行產學合作各項活動內容(含產業學分、深度參訪、政大限定實習)。 三、統籌校級職涯輔導微學分課程開設。 四、統籌校級企業參訪活動。 五、辦理本校優秀學生國內實習獎學金審理與發放。 六、召開校級實習委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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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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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 資 |
月薪49,93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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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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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 2.資格條件所須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影本(國外學歷須先取得外館驗證)。 3.其他有利申請本職缺之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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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即日起至113年11月7日(四)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黃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職業生涯發展中心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送達學務處職涯中心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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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面試之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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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職缺為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自起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情形一年一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 4 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業務內容洽詢:黃小姐,02-29393091轉63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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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