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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公告事項: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訊息 (外補)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7月17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或詳見附件)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約用職務代理人(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 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 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 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 住宿組電子公文收發及辦公室庶務及用品管理。
2. 學生校外賃居輔導相關業務(含訪視、網頁登錄、法律座談會及手冊編製)。
3. 暑期營隊床位分配。
4. 校外參訪及他校來訪業務。
5. 宿舍專案規劃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7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信封並註明甄試:職務代理人)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 本職缺起聘日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8月31日止(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屆日將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日)
2. 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學士班】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44床,其中莊四舍2床、莊五舍5床、自十舍AC棟37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33床,其中莊六舍1床、自九D區28床、自十舍4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1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78~122號,候補女生序號78~110號。
二、時間:7月4日(二)9:00~7月5日(三)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4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6年9月4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77床,其中莊四舍5床、莊五舍3床、自十舍AC棟69床(低樓層,1床為單人房,其餘皆為雙人房)。
女:共77床,其中莊六舍1床、莊七舍7床、莊八舍1床,自九D區68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1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77號,候補女生序號1~77號。
二、時間:6月13日(二)9:00~6月14日(三)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4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6年9月4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徵 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公告(內外補)
公告事項: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內外補)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7月10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或詳見附件)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 工作資歷(內補者):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3. 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 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5. 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學生自治幹部輔導、宿舍經費管控、舍顧管理與考核)。
2.宿服會經費及舍區零用金管控。
3.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4.宿舍夜間及假日ONCALL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信封並註明甄試:一級行政組員)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徵 才】本校106年學生宿舍顧問儲備幹部甄選結果
經甄選委員評審後,決議錄取名單請參閱附檔。
正取者將於106年7月1日起正式任用,備取有效日期至106年7月31日止。
正取者請於106年6月30日攜帶學生證至住宿組親辦進用。
各舍區輔導老師及聯繫方式,請參見住宿組成員介紹。
學務處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