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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5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4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3~28號。
碩班女生:序號18~43號。
博班男生:序號2~5號。
博班女生:序號4~6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30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31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5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2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4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8/16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7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1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2號。
碩班女生:序號1~17號。
博班男生:序號1號。
博班女生:序號1~2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2日(二)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23日(三)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5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2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4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度新住宿生教育訓練-住宿之夜
一、報到時間:106年9月4日(週一)18:00 【請務必攜帶學生證刷卡入場】
二、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三、活動內容:由書院總導師向新生問好並致上歡迎與關懷之意。新生書院及宿舍輔導員團隊介紹、宿舍組織簡介、軟硬體設備導覽、宿舍法規簡介、宿舍知識單元介紹,以及有獎徵答(備有精美獎品),參與活動者可獲得新生服務時數2小時,歡迎同學熱烈參與。【活動流程表詳見附檔】
四、注意事項:
1.參與活動者可獲得新生服務時數2小時,自強56舍男生舍區現場核發服務時數,自強789舍女生舍區一律採網路登錄。
2.當天教育訓練內容與住宿同學生活相關,請住宿同學撥空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因故未能到場者亦請自行熟讀宿舍法規,有疑問可向所屬舍區生活輔導員詢問。】
※ 若有活動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蔡娓琳(02-82375000或02-82371345來信wei-lin@nccu.edu.tw)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博班新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106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博班新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一、進住時間:106年9月2日(週六)、9月3日(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新生報到:請攜帶戶籍謄本正本與正式證件,逕向各住宿舍區服務台報到、領取學生證。(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3個月內之謄本且不可有記事省略)
(學士班大一同學另需繳交家長同意書)
三、注意事項
(一) 接駁公車服務
1.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30分 (12:00-12:30司機休息)
2. 班次:約20至25分鐘一班
3. 路線:
●上山:行政大樓直達自強舍區。山居學習中心(五~八舍下車處)、自強十舍(九~十舍下車處)
●下山:自強宿舍區→蔣公銅像→藝文中心→行政大樓
(二) 搬遷貨車服務
1.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30分 (約20至25分鐘一班,12:00-12:30司機休息)
2. 班次:滿載即上宿舍區,個人物品請貼好姓名與連絡電話。
3. 路線:往返行政大樓與宿舍區,協助行李運送。
(三) 交通資訊:前往學校 http://www.nccu.edu.tw/zh_tw/about/traffic
1. 各宿舍區位置(校園地圖) http://oic.nccu.edu.tw/ezfiles/0/1000/img/4/2014NCCUMAPE.swf
2. 莊敬九舍:政大東側門(7-11前)→憩賢樓左轉→(100公尺內)莊敬九舍
3. 自強一二三舍:恆光橋→政大後門旁
4. 自強五至十舍:
路線一:從政大大門→行政大樓(八角亭接駁車起點)→藝文中心→環山道→蔣公銅像→自強宿舍區。請隨「自強宿舍區」黃色旗幟沿路上山
路線二:從政大後門(恆光橋)→蔣公銅像處左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請隨黃色「自強宿舍區」黃色旗幟沿路上山。(最佳路線)
5. 請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進住當天因人車眾多,宿舍區將進行交通管制,請車輛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
6. 宿舍周邊禁止停車:宿舍區因空間有限,交通管制區僅提供臨停卸貨(詳見附檔一),請將停車證填妥並於卸貨時夾在前檔風玻璃(詳見附檔二),卸貨完成後車輛請停放至環山道。
(四) 搬遷二日訪客進出舍區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搬遷日無需訪客登記),請協助搬遷的親友務必配合,以維護宿舍區門禁安全。(下午5點過後,親友皆無法進入宿舍)
(五) 若同學不克於9月2日至3日搬入宿舍,可於9月4日,請至自十之「自強宿舍服務中心」辦理後入住。(若親友欲協助搬遷請注意訪客時間)。
(六) 其他:
1. 請自備寢具與日常生活用品,自強九舍樓下有福利社可供購買。
2. 因為初到新環境生活,建議自備常用藥品。
3. 冷氣需插卡後方能使用,冷氣卡請至合作社購買。
4. 若尚有相關疑義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蔡娓琳連絡電話:(02)8237-1345或來信wei-lin@nccu.edu.tw),亦可洽詢各宿舍服務台或住宿輔導組,聯絡校內分機如列:
莊敬九舍:(02)8237-4328。 自強一二三舍:(02)8237-3243;自五至十舍:(02)8237-5000;住宿輔導組:02-29309091 分機63252。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5床,其中莊四舍3床、莊五1床、自十舍AC棟11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女:共13床,其中莊六舍1床、莊八舍1床、莊九舍2床、自九D區9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1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45~159號,候補女生序號125~137號。
二、時間:8月15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繳納註冊單之費用者,將另行通知紙本繳納宿費。
四、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4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6年9月4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8/27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8/28~9/10間)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