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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結果公告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結果已於111年8月11日由住宿生學生代表抽籤後產生,並全程錄影;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抽籤結果詳如附件二~五。
111學年「低收入戶」學生及「首年來台就讀且未曾在台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境外生」為保障住宿,已分配床位,故請透過愛政大/全人發展與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查詢床位分配結果。
一、 申請結果查詢
可透過「愛政大」系統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亦可利用附件二~五逕行查詢。 (請善用CTRL+F 進行學號搜尋)
二、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床位志願選填:111年8月16日(二)及8月17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8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中籤者均會被分配到床位) (建議第一天即登入系統選填,以利媒合志願;第一天分配過後,第二天系統可媒合之床位自然較少)
(二)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三、入住宿舍時間:
111學號開頭之新生可於9月2日(五)入住宿舍,其餘舊生可於9月1日返回宿舍(110學年有申請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後遷入新床位)。
四、 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碩博班候補速度每年不一,需視當年度同學放棄情況決定,提供107學年至109學年開學前之候補情況供同學參考。110學年第一學期前開學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60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118號,109學年第一學期前開學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109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99號,108學年開學前碩士班男生可候補到66號,碩士班女生候補到89號,詳細情況可見附件。請候補同學隨時留意住宿組公告及學號信箱之通知信件,以免錯失候補機會。
住宿組
111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補充說明
1. 請務必於111年8月8日(一)至8月10日(三)於「愛政大」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申請路徑: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1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線上申請,未於上述時間內申請,僅得報名宿舍候補。
愛政大系統登入方式:帳號為學號 新生查詢學號連結 , 初始密碼原則如下: 一般生:身分證前6碼 (首字英文大寫)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密碼即為A12345 僑生及外籍生:nccu+出生月日,出生月日為1/23,密碼為nccu0123 |
2. 申請結果公告:111年8月12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3. 床位志願選填:111年8月16日(二)及8月17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8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4. 宿費繳納:若有分配到宿舍者,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8月26日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若分配到宿舍後欲退宿,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5. 111學年新生可於9月2日(五)起遷入宿舍,入住當天請於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領取學生證,並請同學記得攜帶個人之戶籍謄本;舊生可於9月1日起遷入舍區(若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下午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組
111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7床,莊敬二舍四人寢1床、自強九D雙人寢4床、自強十舍雙人寢2床。
女:共11床,莊敬一舍四人寢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6床、雙人寢1床、自十雙人寢1床、單人寢1床。
(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會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罄,無法選床的同學將優先於下批前另行通知候補。)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33~139號,候補女生序號164~174號。
二、時間:8月10日(三)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10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本校碩博士班111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111學年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11年8月4日(四)起至8月22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曾偉哲老師;分機63251)。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111學年(自111年9月至112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住宿組
補充說明:
「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全國檔各類全家所得總歸戶清單」(含本人、直系血親) 檔案參考如下:
1.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 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預估缺-外補)-第二次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第二次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07月28日至111年08月03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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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莊敬外舍替代宿舍相關業務(租金補貼、中繼宿舍、替代方案)。 2. 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3.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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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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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三職等下限31,313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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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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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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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03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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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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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本案係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退後方可調任(預計111年8月上旬)。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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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