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1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
109學年起,因應莊敬外舍拆除,「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僅提供山上自強舍區,申請暑宿者,不得申請延遷,若有重覆申請,將取消雙邊申請資格,請同學多加注意。
山上延遷床位(配合暑期營隊入住,故山上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5日止)
- 延遷日期:自6月17日(六)下午3時起至7月5日(三)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且完成清空檢查。
- 床位數量不限:女生:自強七、八舍;男生:自強五、六舍。
- 申請資格:111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 申請時間:112年5月30日(二)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https://reurl.cc/gZddVQ床位額度不限,每人限填1床。營隊延遷請營隊負責人統一向住宿組紙本辦理,一律安排至山上延遷床位。
-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6月6日(二)9時~7日(三)16時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18日(日)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 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11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至舍區櫃台完成寢室清空簽名後,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之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或追繳相關費用、或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 適逢暑假期間,申請延遷者請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特別說明事項:
1. 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16日(五)~6月17日(六),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17日(六)15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於6月17日(六)15時後搬遷至暑宿或延遷床位。
2. 學士班「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12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12學年無意願續住,請依照本公告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29日(一)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之現住宿生(概如下所列),將無法續住,請於5月22日至24日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請見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博士班:108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10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11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不具112學年續住資格,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8月線上申請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不續住112學年宿舍之現住宿生,請於5月29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以利移除112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及「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列為不符續住資格。
三、 離宿檢查:
111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11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12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2年05月04日至112年05月15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電腦操作能力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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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住宿生手冊編印。 3.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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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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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三職等32,879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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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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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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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15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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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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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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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12年5月22日起至5月24日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111學年現住宿生碩博士班,112學年住宿期滿但仍有住宿需求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宿舍申請。
四、分配方式:
(一) 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並依據宿管會第57次決議,碩士班男女前20序號者直接安排112學年床位。
(二) 其餘候補者排序於112學年碩博士班床位申請未中籤者之後。(預計遞補時間為112年10月後)
五、結果公告:
(一) 查詢時間:112年5月26日16時後。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結果查詢。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內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2年05月04日至112年05月15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電腦操作能力。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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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住宿生手冊編印。 3.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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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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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法及本校約用人員校內甄審作業細則略以,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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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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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有利申請本職缺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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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15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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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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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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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