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住宿組徵求【111學年期末搬遷臨時工讀】
【工作內容】協助校內各宿舍區服務台執行期末搬遷寢室淨空檢查事務
【工作地點】將依各舍區人力需求協助分配
【工作時段】及【報名網址】
6月16日(五) 09:00~13:00、13:00~17:00;徵求96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LNkAGx
6月17日(六) 09:00~13:00、13:00~17:00;徵求96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KMa0V9
6月29日(四)09:00~13:00、13:00~17:00;徵求8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2WdEbr
6月30日(五)09:00~13:00、13:00~17:00;徵求9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0ErZZ6
一日最少須工讀4小時;如工讀全日者,將調移工作時段午後延後30分鐘工作(中間依法休息30分鐘)。
【薪資】依校內出納入帳,時薪200元(需自行負擔幾十塊的勞保費用)
【備註】
1.報名成功者,擇日需攜帶身分證件前往莊敬一舍服務台填寫資料或郵寄相關資料(時間將另行公告)。
2.請有工讀意願的同學自行上聯合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每日工讀八小時優先錄取,額滿時將列候補,主辦單位具有調移正備取的權利;如兩日(含)以上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其他注意事項】
1.因涉及人力分配,如無法確定當日行程,請勿報名!以免造成人力調度之困擾。
2.如多日(16日、17日、29日、30日)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3.工讀時數按當天實際工作時數與狀況核發。
4.外國學生(含僑生)報名此活動需已具效期內之工作許可證,方得參與。
5.如於校內其他單位工讀之同學,請務必詳實核對個人每週總工讀時數。
111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學士班:
112年6月16日(五)~6月17日(六)為集中搬遷日,最晚應於112年6月17日(六)下午15點前遷離宿舍。
二、碩博班:
最晚應於112年6月30日(五)中午12點前需遷離宿舍;未申請暑宿,但下學期續住者,仍需將寢室淨空。
三、申請延後遷出之住宿生最晚應於延遷規定期限前搬離宿舍。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三、申請延遷或暑宿的同學請事先與原寢室的同學溝通協調搬遷的時間,至宿舍區服務台報到後再搬至延遷或暑宿寢室。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16日(五)、6月17日(六)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2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111學年期末: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2.112學年期初:9月1日(五)、9月10日(日)~11日(一)
(二)存放物品規定:
1.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1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17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11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學士班宿舍 (莊敬內舍、自強五至九舍):
6月12日(一)~6月17日(六)
2.碩博班宿舍 (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
6月12日(一)~6月30日(五)及8月30日(三)~8月31日(四)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莊敬內舍:東側門、二三舍後鐵門。
2.莊敬九舍:大門旁。
3.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自強五至九舍:六七舍中間廣場、九舍西側廣場。
5.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因本校車輛入校方式採車牌辨識系統,依時計費,一個小時內免費,第二小時開始每半小時收費30元(使用悠遊卡付費機制)。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聯絡分機如列:
莊敬舍區:莊1~3舍校內分機72146;莊9舍校內分機74328。
自強舍區:自1~3舍校內分機73243;自5~10舍校內分機75000。
住宿組校內分機63252。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本校112學年入學之新生或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博士班已住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
(一) 112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申請時間3個月內之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12年8月9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二)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或利用政大雲進行操作
(一) 112學年新生及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112年8月7日(一)至8月9日(三),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2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首年就讀,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陸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三)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四、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12年8月11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
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12年8月15日(二)及8月16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7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五、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11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12年8月7日(一)至8月9日(三)申請宿舍者。
2.住宿期滿者。
3.設籍於限制區者。
(二) 候補申請:112年8月15日(二)至8月20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21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12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六、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活動時間及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七、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 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十) 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2年05月10日至112年05月22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約用職務代理人 (代理3職等)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具備學士學位證書者。 2.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電腦操作能力。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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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宿舍區一般及活動經費管控 3.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4.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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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安全輪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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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三職等薪資規定辦理(自3職等32,879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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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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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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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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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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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 本職缺起聘日至113年4月9日止(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屆日將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之前一日) 2.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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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
111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一、申請對象
111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12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12年5月17日(三)至5月18日(四)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申請,並於5月19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