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9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本校109學年入學之新生或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博士班已住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

(一) 109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09年8月12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二)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無法使用chrome,請利用IE或Firefox瀏覽器登入進行申請作業)

(一) 109學年新生及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109年8月10日(一)至8月12日(三),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9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108學年第2學期因新冠狀病毒疫情未能返台之境外住宿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連繫住宿組確認,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3251。 

3.首年就讀,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陸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2227(陸生)或63013(僑生)。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2058。

 

四、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09年8月14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

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09年8月18日(二)及8月19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20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五、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14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09年8月10日(一)至8月12日(三)申請宿舍者。

2.設籍於限制區者。

3.住宿期滿者。

(二) 候補申請:109年8月18日(二)至8月23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 109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24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09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六、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日期:109年9月7日 (屆時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七、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 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配合學校防疫分散辦公政策,申請地點為風雲樓二樓住宿組辦公室

一、申請對象

108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09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09年5月12日(二)至5月13日(三)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現場(風雲樓二樓住宿組辦公室)申請,並於5月14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住宿生獎學金申請須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提供本校貸款期間每學期5萬元獎學金,目地在協助經濟弱勢之住宿生並鼓勵其積極參與宿舍或校內外公共事務、培養愛護宿舍及敦親睦鄰精神。

 

相關實施要點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一、二。

請自行下載申請表使用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月21日下午5時止。

 

※請於申請時間內繳交紙本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陳老師(校內分機62222或來信nccudorm@nccu.edu.tw

108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

「申請延後遷出宿舍」以延遷區塊分為兩類,若有重覆申請,將取消申請資格:

  • 山下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15日止)

1. 延遷日期:自6月25日(四)起至7月15日(三)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15點前遷出舍區,並完成清空檢查。

2. 床位數量:女生:莊敬1舍4樓(共80床);男生:莊敬4舍1~2樓(共76床)。

3.申請資格:108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4.申請時間:109年6月2日(二) 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每人限填1床,床位額滿為止。https://reurl.cc/4RddZj

  1.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為6月9日(二)9時~10日(三)16時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25日(四)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2.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山上延遷床位(配合暑期營隊入住,故山上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10日止)

1.  延遷日期:自6月25日(四)起至7月10日(五)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並完成清空檢查。

2. 床位數量不限:女生:自強九舍;男生:自強六舍

3.申請資格:108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4.申請時間:109年6月2日(二)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床位額度不限,每人限填1床。營隊延遷請營隊負責人統一向住宿組紙本辦理,一律安排至山上延遷床位。https://reurl.cc/4RddZj

  1.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為6月9日(二)9時~10日(三)16時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25日(四)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2.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1. 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08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至舍區櫃台完成寢室清空簽名後,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之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或追繳相關費用、或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2. 適逢暑假期間,申請延遷者請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四、特別說明事項:

    1.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23日(二)~6月24日(三),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24日(三)15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於6月24日(三)15時後搬遷至暑宿及延遷床位。

    2.學士班「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請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

因疫情未能返台之境外生「108學年暑期」宿舍申請及宿費處理原則

因應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使受到影響之境外生住宿生能安心就學,住宿組對於「108學年暑期住宿」有以下措施說明:

 

1. 有意申請住宿者,請依下列公告時間上網申請,如因學籍問題未能上網申請者,請逕行聯繫承辦人,相關申請時間及聯絡窗口如下:

學士班:109年5月18日(一)起至5月22日(五) ; 利子安老師 校內分機 62228 ;公務信箱:dorm@nccu.edu.tw

碩博士班:109年5月12日(二)至13日(三); 曾偉哲老師 校內分機 63251 ;公務信箱: grad_dorm@nccu.edu.tw

 

2. 暑期住宿費用依108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請於109年6月8日(一)至109年6月12日(五)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之繳費單繳納;

屆時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抵台者,將退還一半暑期住宿費用。(即108學年第二學期住宿費用的四分之一) 。

 

3. 未申請暑期住宿者,學士班應於109年6月24日(三)下午3時前離宿,碩博班應於109年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無法親自辦理退宿時,請自行聯絡在台親友或同學協助,並於現場搬遷時出示委託書,以利作業。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