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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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之教育部查核結果公告
11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之教育部查核結果公告
11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查核結果已匯入本校系統,請申請者登入系統查詢:
iNCCU愛政大校園個人化入口/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 財務服務/ 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 查詢。
一、合格者,亦請檢視家戶年所得級距是否正確,若有疑義欲申請異動者,請檢附:應計列人口(學生本人、父、母)109年度「國稅局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
二、不合格者(名單如下,共計26名),若對查核結果有疑義如要申復者,請依查核內容(一)、(二)分別檢附相關證明:
(一).年所得不合格或利息不合格者請檢附:應計列人口(學生本人、父、母)109年度「國稅局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
若利息來自優惠存款者,請備上述應計列人口之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臺灣銀行存摺影本各1(應包含封面、109年度之內頁有顯示優惠儲蓄存款字樣(質押標的明細))。
(二).土地不動產不合格者請檢附:應計列人口(學生本人、父、母)109年度「國稅局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各1。
三、如要申復或異動家戶年所得級距者,請於110年11月30日週二下午5時前備妥相關資料至行政大樓3樓生僑組提出申請,逾時視同放棄申復及異動。
四、本項助學金依「家庭成員年收入」分為五級,其補助金額請參考申請須知 https://bre.is/9mkNajQo,並於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扣除補助金額。
五、聯絡人 生僑組 黃小姐 (02)2939-3091 #62224 E-mail:shani107@nccu.edu.tw
編碼 | 學生姓名 | 學號 | 申請資格判別 |
1 | 李O芸 | 不合格 | |
2 | 林O善 | 不合格 | |
3 | 翁O秀 | 不合格 | |
4 | 馬O婷 | 不合格 | |
5 | 高O璋 | 不合格 | |
6 | 康O倫 | 不合格 | |
7 | 張O怡 | 不合格 | |
8 | 張O晴 | 不合格 | |
9 | 張O瑜 | 不合格 | |
10 | 張O嘉 | 不合格 | |
11 | 許O斌 | 不合格 | |
12 | 許O渝 | 不合格 | |
13 | 郭O哲 | 不合格 | |
14 | 陳O圻 | 不合格 | |
15 | 惠O修 | 不合格 | |
16 | 曾O玲 | 不合格 | |
17 | 黃O瑞 | 不合格 | |
18 | 楊O靜 | 不合格 | |
19 | 葉O晨 | 不合格 | |
20 | 廖O寬 | 不合格 | |
21 | 劉O希 | 不合格 | |
22 | 劉O辰 | 不合格 | |
23 | 劉O萱 | 不合格 | |
24 | 鄭O雯 | 不合格 | |
25 | 賴O鈴 | 不合格 | |
26 | 鍾O君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