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受理115年度【研究生】生活助學金申請
(註:申請過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各項獎助學金者,亦可申請生活助學金,不衝突)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為原則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三)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即操行成績評定達A)
(四)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者為優先)
二、檢附文件:
(一)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單
(三)114學年度第1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或操行成績證明書
(四)家庭經濟情況相關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115年度政府核發之低收入 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學生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經系上導師或輔導教官查訪屬實之證明文件
3、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
(1)全戶(學生本人、含父母與配偶)國稅局113年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具以下2種身分可免繳:
a.獲114學年第一學期生活助學金錄取者且戶籍內人員無變更者
b.114學年度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者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三、申請方式及期限:* 2月23日開學,錄取者3月即開始服務,請同學務必於規定時間完成線上登記及繳交申請文件,逾期將不受理。
(一)線上登記:114年12月01日至114年12月10日止,報名網址https://reurl.cc/yKrDn2
(二)繳交文件:114年12月11日起~115年2月10日週二下午17:00止
繳交方式如下:
1.親自繳交:2/10日前繳至生僑組
2.掛號郵寄2/10日前寄達生僑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收件者:學務處生僑組傅秀平)
(三)可服務時段登記:115年2月2日週一~2月6日週五期間登入【我的報名>表單問卷】更新選項
四、核定名額:約20人。(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五、排序方式:
(一)原則上以家庭年所得低者為優先
(二)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三) 以正常修業年限優先,延畢生排序在最後
六、執行方式:115年3月至12月(其中8個月份),每生每月核發新臺幣11,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補助),每月生活服務學習不超過25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15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專案計畫」 (如附件二)
聯絡人:學務處生僑組 傅秀平組員
電話:0229393091分機62227
E-mail:pingfu@nc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