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及109年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

一、教育部青發署為協助大專在學青年及早認識職場,培養就業能力,同時累積工作經驗,辨理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其透過公部門提供的見習機會,讓大專在學青年多元接觸公部門,了解公部門的行政運作和工作內容,學習職場上應有的規範及工作態度,為自己未來的職涯發展累積更多的就業能量與競爭力。

二、另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家庭青年,辦理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提供在學青年工讀機會及媒合平臺,協助大專在學青年體驗學習,並讓青年於在學期間可學習經濟自立,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以利適性就業。

三、上開計畫相關職缺刊登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鼓勵學生踴躍參與。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109年度辦理暑期實習(自行申請)

一、為利青年學子了解新竹縣文化特色及地方文化館,並培養文創人才,特於109年7月至8月間辦理「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開放大專學生申請入館實習,提供地方文化産業及青年之間對話空間。

二、檢附申請簡章及報名表(附件1),申請截止日期為109年5月25日(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新竹縣地方文化館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chcc.lcm/)。

三、如有詢問事項,請洽聯絡人0922-306389 莊小姐或03-5510201分機210 簡小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助理研究員(精密機械職類) 

二、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個月內為止)

三、性別:不限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年3月20日。

五、資格條件:

(一)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
2.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曾從事與應聘職類相關工作滿 2年者。
3. 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 工作經驗與技術士證照:
1. 工作經驗採計至 109年3月20日止。
2. 需具有電腦數值控制銑床乙級技術士資格證照及銑床、精密機械、電腦數值控制車床、車床、機械加工等任1種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資格證照。

(三) 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 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四)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 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 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 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 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 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 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六、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當年 12月 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七、薪資標準:40,901元起薪(曾任公私立機構或事業機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及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每滿 1年年資得提敘薪點 1階至該職務最高階止),最高至 58,858元。

八、待遇、褔利:

(一)本職務係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報銓敘部備查有案,未來轉任公職可併計休假年資。

(二) 享勞保、健保,並依據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

(三) 差假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辦理。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精密機械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 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 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 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 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 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址: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 105號)

十一、甄試方式: 

(一) 第1階段: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第 2階段甄試。

(二) 第2階段:筆試、實作及試教。

1.筆試(35%):

(1) 論文及公文(占筆試20%)。

(2) 專業科目(含法規)(占筆試80%)。測試範圍以電腦數值控制-CNC銑(車)床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2. 實作(40%)。測試範圍以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3. 試教(25%)。試教內容以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相關之專業知能為範疇,題目自訂。
4. 筆試、實作或試教平均原始分數均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第3階段(口試)甄選。

(三) 第 3階段:口試。口試平均原始分數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四) 符合甄試資格人員名單及預訂甄試時間,將登錄本分署網站公告並寄發電子郵件,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五) 甄試總成績以 100分為滿分,其中第 2階段占70%,第 3階段占30%;總成績達70分者,始得列入人事甄審委員會審查。

(六) 甄試成績於人事甄審委員會審查時應依總分高低次序排列,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加實作成績較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七) 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履歷資料。

十二、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09年 3月20日前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 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402楊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精密機械職類助理研究員」,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分署徵才」下載報名表表格,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手機)必填,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經本人簽章,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至yang0418@wda.gov.tw信箱。

(二) 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年資。)

(五) 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暑期實習生甄選事宜(自行申請)

一、為提供青年學子暸解國際合作事務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性質之機會,規劃於本年度暑期期間(7月6日至8月28日提供10名暑期實習生員額,申請條件丶實習期程及工作內容等資訊請見附件1。

二、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報名申請,填具實習生履歷表1式3份(附件2),於109年5月5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人力資源室 彭靖婷小姐」,將於5月下旬另函通知通過書面審核者參加甄選面試。

 

 

國家圖書館-教育人員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國家圖書館

二、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三、職稱:編輯(比照助理教授聘任)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國家圖書館(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七、上網期間:自109年2月15日至3月15日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之中國文學、歷史學、哲學、文化研究等之相關系所領域之博士學位論文,且近7年內有專門著作者。

(二) 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

(三) 具備書刊編輯、具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業務、或辦理國際會議及外賓接待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者。

(五) 積極任事、具工作服務熱忱。

九、工作項目:

(一)主編《漢學研究通訊》季刊。

(二) 辦理國際研討會與外籍學人學術討論會。

(三) 策畫海外國際書展與聯繫海外學人。

(四) 負責執行外籍學人來臺研究獎助相關業務。

(五) 負責單位數位資料庫、社群網站之執行、推廣與維護。

(六) 各項專案、講座策畫與執行。

(七) 其他交辦事項。

十、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9年3月 15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臺北市中山南路 20 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稱;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1. 中文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國家圖書館職缺應徵履歷表」填寫,或請來信索取檔案 person@ncl.edu.tw,電子檔併寄airglobe@ncl.edu.tw)。
2. 博士證書、論文及成績單之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 近7年內之專門著作。
4. 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文件影本(具國外博士學位者則免附證明)。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筆試通過者再進行口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考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 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