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7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4床,其中莊五舍2床,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36床,其中莊一舍5床、莊七舍4床、莊九舍2床、自強九舍D區25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10~134號,候補女生序號136~177號(中間號碼有部分同學放棄等待)。


二、時間:7月24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10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住宿組搬遷公告

 

配合行政大樓維修工程,107年7月11日起住宿組將搬至山上自強十舍B01室辦公室,欲洽公請至自強十舍住宿組辦公室辦理。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住宿組 敬上

 

有關106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住宿保證金退費公告

106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5000餘筆住宿保證金退費清冊已於7月11日全數造冊完成

依行政流程約2-3星期可入學生帳戶,入帳時會收到系統發送之E-MAIL

時間約是7月底前後

特此公告

 

另,延遷同學將待所有延遷同學延遷日結束後,於7月15號後統一造冊退費。

 

部份未建立帳戶之同學(可見附檔),無法退款,可親至出納組(暑假搬遷至體育室)或去電(校內分機62119)辦理登記帳戶(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後續退費程序。

 

 

住宿輔導組7/11

校外租賃資訊網7/17(二)-7/18(三)伺服器關閉

為配合行政大樓搬遷事宜,本處校外租賃資訊網預訂於107年7月17日至18日關閉,搬遷期間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內外補)

公告事項: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內外補)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7月16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 工作資歷(內補者):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3. 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 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5. 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學生自治幹部輔導、宿舍經費管控、舍顧管理與考核)。

2.宿服會經費及舍區零用金管控。

3.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4.宿舍管理夜間待命。(每月1至3天)。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連結:http://goo.gl/jB4Tsq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信封並註明甄試:一級行政組員)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