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最新消息
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公告時間:114年5月14日至114年5月23日(校內人員遞件併同收件)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後並有三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後並有二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博士學位。 2.專業技能:熟悉學校行政資訊系統操作、統籌企畫講座活動能力、撰寫正式公文與平面文字能力,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統計報表製作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具備策略思維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
六、主要工作項 |
1.本校宿舍大型整修案橫向協調業務。 2.教育部新宿舍運動計畫撰寫與報部申請。 3.舍區輔導員業務督導暨教育訓練。 4.學生宿舍硬體設施改善規劃與協調。 5.學生宿舍設備修繕請修與小額採購。 6.性別友善宿舍業務推動。 7.指南宿舍落成後學生入住規劃。 8.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
八、薪資 |
46,800元 |
||
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
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
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
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
備 註 |
1.本案係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起聘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狀況,1年1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
||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
114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4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4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4年8月23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22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線上申請時間:114年6月11日9點至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4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可列印114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8月23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4年8月22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4年5月5日至114年5月21日(校內人員遞件併同收件)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約用職務代理人 (代理2職等)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
六、主要工作項目 |
1.負責宿舍區服務台值班相關業務。 2.負責宿舍區環境維護相關業務。 3.負責宿舍區緊急事件協處。 4.協助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如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臨時交辦事項。 |
||
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須配合假日輪值(每月約2次)。 |
||
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以代理之2職等薪資32,671元起敘) |
||
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
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
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1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
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
備 註 |
1.本職缺為預估缺,起聘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7日止(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屆日將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之前一日)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
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 |
113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14年5月22日(四)至23日(五)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3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114年5月27日(二)至28日(三)至住宿組申請,並於5月28日(三)前現金繳費始完成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3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四)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二、住宿區塊:
現住宿生以居住原寢室為原則;另開放自強十舍單雙人房為暑期住宿區域供非現住宿生及修習專班課程使用,分配數量視屆時空床數而定,額滿為止。
三、暑期住宿期間
暑期住宿時間自6月23日(一)至8月22日(五)中午12時止;現住宿生如為暑期更換寢室者,可於114年6月22日(日)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有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8月22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程序。
四、繳費期限:
請於114年6月9日(一)起至6月15日(日)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6月22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五、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一) 暑期宿費依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暑期住宿未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欲取消住宿者,請於114年6月20日(五)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三) 提早離宿退費:7月10日(四)前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二宿費;7月11日(五)至7月31日(四)間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一宿費;8月1日(五)起之離宿者,不退返住宿費用。
六、其他:
(一)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後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14年6月22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二)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核章,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三)113學年畢業生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程序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至8月22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大學部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
114年5月22日(四)起至5月23日(五)止,共兩日。
二、住宿期限
114年6月23日至8月22日中午12時止(住宿期限無法延長)。
三、申請方式
(一)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申請,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113學年暑假宿舍申請,完成申請後將會立即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收到確認信件方認定完成申請。
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至行政大樓3樓住宿輔導組辦公室辦理。
(二)交換學生:請於申請期限內向國合處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3日(五)前以專案簽呈向本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四、繳費期限及方式
114年6月9日(一)至6月15日(日)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113學年暑期-暑期住宿費]之繳費單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五、暑期住宿日程及退費基準
日程 |
項目 |
備註 |
5/22(四)-23(五) |
申請暑期住宿 |
1.暑期住宿採集中住宿,由住宿輔導組視暑期修繕日程規劃暑宿區域。 2.床位安排由住宿輔導組以113-2學期住宿資料原棟為原則。 3.若非暑宿區域之113-2學期住宿生或非現住宿生申請暑宿(例如新生區或預計修繕區),則須自行進入系統選填床位。 |
5/28(三)-29(四) |
暑期床位確認及選填 *相關作業方式另行公告 |
|
6/9(一)-6/15(日) |
繳費期限 |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期間不住宿,並應於114年6月22日(日)下午3時前離宿清空。 |
6/20(五)前 |
取消暑期住宿申請 退全額暑宿費 |
檢附[退宿申請表-學期前]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 |
7/10(四)前離宿 |
退2/3暑宿費 |
檢附[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並依實際離宿檢查日退費。 |
7/11(五)-7/31(四)離宿 |
退1/3暑宿費 |
|
8/1(五)起離宿 |
不退暑宿費 |
*暑宿費用為學期房型二分之一費用(暑假期間不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經編列後學系及中心預定之床位,收費金額由本組訂定,主辦單位如欲取消,請務必於6月20日前告知本組,將退款所繳之全額住宿費用;6月20日後經專案編列床位之退離宿者,不適用前述退費基準。
六、注意事項
(一) 凡未申請暑宿及繳納暑宿費者,違規入住一經查獲,除須補繳住宿費外,並應立即遷離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議處。
(二) 第二學期現住生可於期末搬遷截止日(6月22日)下午3點後遷入暑宿寢室。
(三) 應屆畢業者辦畢業離校程序時,註冊組不會收回「學生證」,仍可刷「學生證」作為宿舍門禁使用至暑期住宿截止日止。
(四) 因網路IP轉換,暑宿學生如有更換宿舍區可於6月23日早上9時後重新註冊宿網。
(五) 「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僅能擇一辦理,若重複申請者則註銷其延後遷出資格。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